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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 沒帶身分證 拒絕臨檢,警察開槍 過當?
   otis0824 (歐提斯)

Mat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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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桃園市 來自 鬼島
發表於 2010-10-12 10:02 PM 
我只覺得校聯ㄟ沒配合出示證件
頑強反抗??我是沒看到...
結果警察就鳴槍了...

感覺警察吵架吵不贏就開槍


 
   死神向前衝

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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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蘆竹鄉 來自 FSC小角落
發表於 2010-10-12 10:30 PM 
1.當自己身為警察遇到同樣ㄉ情形.....我很難相信所謂1000種以上方法說ㄉ人真ㄉ會用嗎?

2.警察圈也是社會ㄉ縮影~有壞人也有好人...不能在遇到壞警察就一干子打翻一船人.....好警察ㄉ犧牲及付出我們不能當作沒看到......

3.民主???越民主ㄉ國家,社會就越亂........因為人民民主素養不夠.......經常口說民主卻時常侵犯他人ㄉ民主...口說自由卻經常侵犯他人ㄉ自由.....民主是要在守法ㄉ情形下實行ㄉ~而不是我想怎樣都可以~那不是民主!!!

4.人權????犯法ㄉ人本來就不該有人權!!!因為他不是人!!侵害他人ㄉ人權有什麼資格講人權??法律應該剝奪他ㄉ人權~別老是跟人權團體一樣..是非不分.....要是自己或家人受到傷害~我不信受害者家屬會支持壞人ㄉ人權...........:18 :18 :18

5.我不是一個完全守法ㄉ人... 但我盡量不去侵犯他人造成他人不便或傷害...盡量去守法.....
  
   我只是希望大家正視這個社會現象......大家都不希望被約束(所謂ㄉ惡法)...但適當ㄉ約束是維持社會秩序最消極ㄉ作法~為什麼新加坡那麼多人種社會治安卻那麼好??因為人民守法,法律嚴峻~這些是相輔相成的~要是人人都能守法~自己能約束自己~那何必有法律?也絕不會有警察或法官~更不會有刑罰~哪會有什麼惡法????????

不要炮我......如果真ㄉ忍不住..........那就用力吧~




 
   eertrc4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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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安樂區 
發表於 2010-10-12 10:41 PM 
shihchenchen 發表:
在人權國家,這個開槍的警察只有陪阿扁一起坐 ...

在人權國家,這個開槍的警察只有陪阿扁一起坐,別無他法,警察遇到攻擊時,應有軟性的攻擊武器,如糊焦噴霧,警棍,電激槍...召集大群人馬等,何用開槍,不鳥你就開槍???這不是警察國家是什麼????:15 在台灣,只有政府才能合法擁有並使用槍械,使用時,是何等重大的事,當時只是一些爭執,這就開槍,還有人替這群濫用公權力的小混混說話,真是天理何在啊 當時那個濫用公權力的小混混,亦無表明要隸捕當事人,亦無宣讀當時人涉嫌觸犯何法,(只是沒帶身分證,中華民國的公民沒有帶身分證的義務,又不是香港)亦無宣讀當時人的權利,何來合法執行職務???那小混混只是在爭執時心虛,在濫用職權吧


"只是一些爭執"?
軟性攻擊武器~警棍我認同啦~糊焦噴霧,電激槍你以為防狼呀…
但是不一定要用警棍吧~以對方人數你認為警棍夠有壓制性嗎?
再來看一下第4條的部份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    為有受危害之虞時。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警察一開始就強調過不要碰他~這句沒錯吧~因為他在執勤~

再來紅字部份~先前已經警告不能碰觸執法人員~他們還上前拉扯~我認為紅字部份是成立的~

只是沒帶身分證,中華民國的公民沒有帶身分證的義務,又不是香港~你這不是打自已嘴巴嗎?沒帶身份證又如何證明身份呢?所以你覺得身份證不重要囉?所以沒帶碰到警察說"我沒帶"就可以放行了嗎?

如果附近有重大案件或要犯逃脫呢?~要配合查身份~沒帶身份證~警察請他回所裡協助查明身份也很合理吧~

我們是討論警察開槍是否不妥~我的論點是~在當時情形下(指一堆人上前拉扯警察時)開槍警示是合理的~

你想得太簡單了~



 
   JAMES-K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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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中 區 
發表於 2010-10-12 10:43 PM 
基層警察很可憐的。
福利制度好,誰會想去收黑錢。
沒有業績壓力,誰會想開單。


 
   osisstickup (胖子)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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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太平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10-10-12 10:48 PM 
脖子真的很酸......


   eertrc452000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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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安樂區 
發表於 2010-10-12 10:49 PM 
二寶 發表:
窩有多次被臨檢~我態度也沒有不佳~他們卻要 ...

這位大大您是抱怨針對你那次警察對您的臨檢不滿~
如果你確定認定他們有不對的地方~是有管道可以申訴~
如果只是查身份~你只需出示證件~
開引擎蓋、後箱的部份就得有搜索單~
如果沒有硬要你配合的話也可以請他開立臨檢過程書(正式名稱我記不太得了要查一下)

所以不是過程讓你不開心就變濫用職權了~
真的濫用也有管道跟方法應對~

但針對這版大發的開槍事件~小弟認為應該跟你碰到的不是同類型的警察


 
   edjo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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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五股區 來自 沙頭角警署
發表於 2010-10-12 10:57 PM 
拒檢本就是心裡有鬼
乾脆殺一殺下去當鬼好ㄌ  哈哈哈


 
   stanley501 (大樹 .)

Mat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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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南港區 來自 台北市
發表於 2010-10-12 10:58 PM 
當警察顧慮太多
就是壞人的天下了

警察有時候要用點強制力
顧慮太多 只會被看雖小


喜喜 喜喜 喜喜 喜喜 喜喜 喜喜 喜喜 喜喜 喜喜 喜喜  
   shihchenchen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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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大林鎮 來自 嘉義
發表於 2010-10-12 11:05 PM 
一直以為大陸公安才這樣想,原來台灣人也是這樣,
壞人不是人????壞人沒有人權???誰說的???若他沒有人權,法律不保障他,他又為何有義務守法,若他沒有義務守法,又何來犯法???
死神向前衝 發表:
1.當自己身為警察遇到同樣ㄉ情形.....我很難 ...



shihchenchen 
   Ben.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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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士林區 來自 P.S.T (北士幫)
發表於 2010-10-12 11:10 PM 
那幾個年輕人看起來就不是善類 . 沒直接給他們一人一槍算是仁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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