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板主有去申請E-tag後又把他撕掉,遠通感應不到e-tag所以才用車牌辨識扣款的嗎?
如果感應不到e-tag就不跟你收錢,遠通不就棒槌?
所以改成車牌辨識預約付款應該也還好。
至於你說他沒這個權利,在板主當時申請E-tag時所寫的
電子收費服務申請書上就有記載[4. 乙方因eTag交易異常時,經甲方通知後,請於規定期限內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檢測作業,如逾期未前往辦理,將轉換為預約客戶,該車輛通過電子收費車道將無法適用通行費優惠費率]了
當然如果板主沒簽這份申請書的話,板主可以去告遠通,禁止他片面更改服務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