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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位大大都有志一同的認為是小孩的錯,但說一句不中聽的話
小孩子的行為也是家長帶出來的,打死小孩有意義嗎??
個人的淺見是家長要負全部的責任,小孩是無辜的
試問:
1、從嬰兒時期開始待在身邊的就是親生父母,父母的一舉一動都是他的模仿對像,
所以長大後的行為也只是在反射家長的一切
2、孩子的無知是天生的,是要父母去開導教育的,要讓小孩知道什麼是對與錯
,不能一味的溺愛,放任與不管只會讓小孩認為這是應該的,正所謂“積非成是”
後記:
我很高興我生在一個嚴格的家庭,父母是個倫理道德觀念很重的人,我也曾年少輕狂過
也曾被父母打的半死(手腳綁起來打),只是因為翹課/打電動
雖然痛!但讓我知道這是不對的,
在那個1973的年代沒有所謂愛的教育,李師科的銀行搶案,曾是轟動一時的新聞
現在的銀行搶案,不再上的了報紙頭版了,取而代之的是卸任總統的弊案,與保家衛國的
國軍一票星光幫在買官
時代在變,未來(或是己經)為人父母的你我,是不是要先自省再來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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