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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 沒帶身分證 拒絕臨檢,警察開槍 過當?
   wind1107 (深海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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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莊區 
發表於 2010-10-14 01:15 AM 
我認為還好耶
給他看證件就好了阿~ 沒帶跟他去一趟就好了....
看那些人也知道不是啥好人!~ 會被臨檢一點也不意外...
有一段警察要帶人走 一群人都衝過來 誰知道她們要幹麻
當然是用最有效的方法阻止他們阿!~ 警察叫人過來才乖乖的
靠~ :15


 
州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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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ertrc4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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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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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安樂區 
發表於 2010-10-14 08:35 AM 
otis0824 發表:


警示開了約七槍??真是有夠威的警示阿: ...

懶得跟你打嘴炮了~
降我的格而已~
明眼人看得出來你根本來找碴的就好~針對我的問題也沒正面回答~只是一直鑽牛角尖~
你自已玩吧~


 
   Blueheart (Blueheart)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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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竹北市 來自 風的故鄉
發表於 2010-10-14 09:20 AM 
otis0824 發表:
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臨檢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但不能對受檢人之身體、
所有物進行搜查,而且除了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之外,受檢人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

要拿法條這邊也有啦~~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第 7 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
      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otis0824 發表:
黑衣人一開始要碰警察身體
但他並無出言挑釁
聲音開大一點黑衣人還一直理性的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就是在勸架吧!!
他有什麼不對??
今天有你跟人吵架然後對方朋友無挑釁動作然後碰你~又一直跟你說不好意思
你就會開槍或揍人?

要勸架用講的就好,而且那時只是「吵架」,根本沒開打~~~
黑衣人最大的不對就是不該碰觸警察的身體,請搞清楚該名警員是在「執勤」,
被盤查者任意碰觸警察的身體,本來就會讓警察誤以為是要奪槍或攻擊,
這是可是基本常識.....
otis0824 發表:
對方有反抗從影片中看到是警察先抓住對方的手
對方並無反抗動作...然後警察講一講就來個勾脖子...
大家才會一擁而上的拉開
那請問誰先動手的??這你怎麼不說??

otis0824 發表:
對方有反抗從影片中看到是警察先抓住對方的手
對方並無反抗動作...然後警察講一講就來個勾脖子...
大家才會一擁而上的拉開
那請問誰先動手的??這你怎麼不說??

警察就是依據上面所講的第七條第四款要將那個人帶回,
當他要帶回時,那個人就是有反抗動作啊!請看33秒到1分23秒這一段吧!
不僅反抗,其他人還想動手,還有人口出髒話呢~~

影片中還有一段對話:
警:我沒有說你不能出沒 ,我現在告訴你,我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因為我不能夠確認你的身分,我要帶你回勤務處所所,

      因為你報的資料我沒辦法確認是不是真實的?  
民:憑什麼確認?你憑什麼確認?憑什麼確認? ~ 我懶得理你啦
警:請你不要離開,我要查驗你的身分,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我要使用強制力
otis0824 發表:
對方有反抗從影片中看到是警察先抓住對方的手
對方並無反抗動作...然後警察講一講就來個勾脖子...
大家才會一擁而上的拉開
那請問誰先動手的??這你怎麼不說??

執勤人員不能動手啊?那要警察做什麼?警察就是依據上面所講的第七條第四款要將那個人帶回,
即使警察先動手也是在執行公權力,大家一擁而上的拉開就是在妨礙公務挑戰公權力,這個你不懂嗎?
otis0824 發表:
你有"義務"要配合...
但你可以拒絕或請求舉證...
除非你是現行犯或是準現行犯
就像是你自己說的~警察無法提出證據也乖乖放你走
那如果這時他壓制你然後又對你鳴槍...執法無過當嗎??

那是因為他們誣賴我闖紅燈,又拿不出證據,所以我才說那兩個是爛警察啊!
至少我是乖乖配合拿出證件不是嗎?而且我也同意他帶我回警局啊!
我是合於法規的~~他有必要壓制我嗎?又怎麼會需要對空鳴槍呢?你講這個會不會太好笑了啊

這影片中最大的問題就是這幫人都不肯乖乖配合查驗,甚至還想跟警察動手呢!
否則事情怎會需要鬧到動空鳴槍~~怎麼我遇到的就不會呢?
otis0824 發表:
他們一開始就很壞嗎?只是嘴砲吧!!
影片中是警察勾脖子後大家才去拉開的吧
嘴砲就要被開槍??這樣才會乖乖的...那毒舌一堆人不就身中多槍了

他們是不是很壞我不知道...讓大家評斷吧!
這段影片也是不完整,前面還有什麼沒錄到(或刻意剪掉)蠻耐人尋味的
~~用的標題也不適當(反正是那幫人拍的,當然囉!)

請不要模糊焦點...警察根本不是因為嘴砲就開槍,
上面已經講很多了....你不想仔細看我也沒辦法.....
如果警察會因為嘴砲就開槍,怎不把FSC上的嘴砲網友抓來開槍?
otis0824 發表:
你們一直說他說被搶槍
如果今天當是被搶槍那會立即開槍吧
會過15秒後再開槍??
後面另一個警察還會繼續錄影??同伴有難不相救??

otis0824 發表:
最不專業的就是另一個還在錄影的警察吧

大家講的不是警察已被搶槍,而是有被搶槍之可能,
都已經開槍壓制了,一大堆人蹲在地上,此時需不需要幫忙...另一個警察當然自己會判斷!
他覺得那時已壓制而繼續錄影有什麼不對?

警察有錄影這幫人都這麼囂張了,若沒錄影之後豈不是無證據,
到時又說警察開槍打民眾~~或警察毆打人啊!(這種畫面在台灣太常上演了,動不動就說警察打人)

這幫人知道可以申訴當初就應該好好配合,若這樣警察會開槍嗎?
而且他們也知道訴諸媒體,若警察的行為真有不當,還可上法院告警察瀆職呢....

如果對警察執勤不滿,明明有很多管道可以懲罰他,不需要把事情鬧大,
卻偏偏要在他執行公權力的時候反抗他,這不是自取其辱嗎?搞不好還得吃上官司呢....根本就是活該!
話說警察開槍還得寫報告呢~~你以為他真喜歡開槍嗎?


 
   死神向前衝

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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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蘆竹鄉 來自 FSC小角落
發表於 2010-10-14 09:26 AM 
+1~
Blueheart 發表:

要拿法條這邊也有啦~~

警察職權行使法 ...



 
   eertrc4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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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9:35 AM 
Blueheart 發表:

要拿法條這邊也有啦~~

警察職權行使法 ...

B大
你看他回我的文~
覺得他根本來找碴的~重點不回答~淨回一些有的沒的
"威嚇開一槍就好啦"明明是他的疑問為什要開那麼多槍~我跟他解說~他就反過來說"威嚇開一槍"是我講的…
跟他討論只是降格、浪費力氣而已…


 
   chung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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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潭子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10-10-14 09:40 AM 
ㄚ就態度的問題~大家各退一步就好了嘛~~何必搞到那麼嚴重


 
   Blueheart (Blue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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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竹北市 來自 風的故鄉
發表於 2010-10-14 09:50 AM 
eertrc452000 發表:
B大
你看他回我的文~

覺得他根本來找碴的~重點不回答~淨回一些有的沒的
"威嚇開一槍就好啦"明明是他的疑問為什要開那麼多槍~我跟他解說~他就反過來說"威嚇開一槍"是我講的…
跟他討論只是降格、浪費力氣而已…

謝謝e大您的提醒與建議~~我會改進的
這~~就讓眾網友去公評啦~~~


 
   otis0824 (歐提斯)

Matiz
文章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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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桃園市 來自 鬼島
發表於 2010-10-14 12:03 PM 
Blueheart 發表:

要拿法條這邊也有啦~~

警察職權行使法 ...

因此我覺得的單存從影片中看這就是執法過當
但如果有前因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
畢竟我想我們只是在討論這短短9分多鐘影片內容
這內容無法告知那些人是討債人士...
只能看出一堆不能配合警察盤查的小孬孬~

我討論觀點在於:不能配合警察盤查..就被開槍...這樣就算執法過當!
就類似檳榔西施顏如意...他反抗更嚴重..那個好警察只是壓制就被罵成那樣
如果今天那好警察在開槍...我想這不就沒完沒了

討論這麼久我覺得結論不就是:
1.法律條文需要修改或釋憲...
2.貼圖影片要完整~

不是嗎


 
   otis0824 (歐提斯)

Matiz
文章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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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桃園市 來自 鬼島
發表於 2010-10-14 12:10 PM 
eertrc452000 發表:

B大
你看他回我的文~

覺得他根本來找碴的~重點不回答~淨回一些有的沒的
"威嚇開一槍就好啦"明明是他的疑問為什要開那麼多槍~我跟他解說~他就反過來說"威嚇開一槍"是我講的…
跟他討論只是降格、浪費力氣而已…
...

觀點不同罷了!
如果觀點不同就覺得我是來找碴的...
那大家以後如果有觀點不同的文章就別回了...
何時只能成為一言堂的論壇??
如果跟我討論只是降格~那請別再回了~
因為我在回下去對我來說只是個汙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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