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9A 發表:
國陪只提到賠給人民
但並沒有說只能賠給中華民國國民或公民喔
以上舉例 該美國遊客是否可申請國賠?
倘若因為非國民不陪
那請問
該美國遊客在台犯罪是否會因為他非國民所以免罰?
我不是學法人
但站在法條角度來講 這是有空間的 ...
賠償跟犯罪兩種概念如何扯在一起講?
不太瞭解您對"人民"的定義是涵蓋所有人類嗎?
這樣請問中華民國可以跟其他國家人民收稅金嗎?
既然國賠的要件應是"公務人員有疏失"
那是否應該請總統府出面開個國際記者會,對台灣、中國民眾來做道歉,
因為是公務員所造成的疏失,所以他們第一時間就歸屬為國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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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戶質疑總統承諾 總統府回應
2009/08/08 17
【綜合報導】
針對去年信義鄉豐丘明隧道活埋七名布農族人,家屬怒斥馬英九總統當時承諾國賠的承諾跳票了,今天(8日)有來自總統府最新的回應,他強調總統沒有承諾一定要國賠,僅表示當時馬英九總統承諾家屬會協助處理申請國賠的程序。至於整個程序如何進行?最後能不能國賠?不是總統能做的。 去年九月的辛樂克颱風,造成南投信義鄉豐丘明隧道坍塌,活埋了七名布農族人,當時總統馬英九勘災,面對罹難者家屬痛哭陳情,他對家屬做了這樣的承諾。
當時馬英九總統承諾,要在一週之內,釐清相關事件責任,並由南投縣政府協助罹難者家屬申請國賠。痛哭中的家屬握著馬總統的手,對他表達謝意。但是去年底,家屬卻接到拒絕國賠的公文。交通部公路總局,先是以該隧道非道路養護範圍為由,予以駁回。接著又認定隧道崩塌是豪雨造成,不是人為疏失或設施不當。等了快一年等不到國賠,罹難者家屬怒斥馬英九總統承諾跳票,總統府方面卻回應說,能不能國賠,不是由總統來認定。
隧道坍塌活埋了至親,家屬得不到國賠,也沒人負起責任,罹難者家屬質疑總統馬英九的話還能不能相信,希望政府有具體的作為,還給痛苦失去親人的家屬一個公道。
(本文轉載自:Yahoo!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