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
小弟冒昧問一個可能是老梗的問題(但是搜尋結果不太完整所以提問):
剛剛經過土城看守所前面被警察攔檢
開了張紅單
18條 未依規定變更大燈(HID)
要去監理站驗車
(需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
紅單上面沒有寫罰金
警察說去監理站驗的過就不會罰錢
還可以順便加註HID燈型
........................想也知道不可能驗的過
網路上蒐尋過好像是要先驗車再交罰金( $ 3600 )
不過搜尋到的資訊都不太一樣
所以小弟在此請教有經驗的車友們:
如果我改回原廠鹵素燈泡
頭燈部分應該驗得過
但是罰金3600是不是已經罰定了呢?
補充:
有開引擎蓋被發現HID穩壓器
有照相穩壓器和燈泡 有重新開啟大燈
有錄影
請教各位車友先進去監理所驗車會是怎樣的一個流程呢?
驗車是所有項目都要驗嗎?
(預計去樹林監理所)
也先留一些資訊給之後可能會需要的車友參考一下
感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