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foucs 發表:
我有注意看了一下,我旁邊整排的車子只 ...
請問您是在那個縣市呀
如果有施行騎樓禁停機車.或是該路段本來就禁機車上騎樓.
因為供行人通行的騎樓好像原本就是不能停.以前不抓但現在都會設我上面說的標誌後開始開單了
如果是就還是要乖乖認罰了必竟有錯在先.下次不要停在那就沒事了
我記得之前有看過規定好像大意是這樣子:
要先查清是"私設騎樓"或是"法定騎樓",騎樓產權雖是一樓住戶所有,但包括一樓住戶均不得佔用,也不能直停入騎樓,只能沿騎樓邊橫停,應該騎樓是供公眾通行使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有定義性之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但又在第3款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該條例已將騎樓定性為「公眾使用」之範圍,而與私有住宅有所區別。"
"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32條規定:「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予打通或整平;不得擅自圍堵使用。」其意旨即騎樓應供公眾使用,不可以排除他人而獨自使用"
"高雄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2條第5款規定:「人行道:係指騎樓、走廊及劃設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陸橋及人行地下道。」第32條:「屬於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予打通及整平,騎樓地前面或左右,不得圍堵使用;新建騎樓地,應依建築法規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