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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 開黃色5D車號5405的耖俗辣
無頭像
   hmpnew (阿諾)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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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北屯區 來自 台中市
發表於 2010-7-16 05:43 PM 
各位車友~~~
以上有些人的發言已稍為觸犯公然侮辱罪囉 ~~
還記得前幾天有車友PO文說網路上有人在吊人犯罪!!!
要小心~~~


 
   jorserf

Focus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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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6 05:45 PM 
在幫推~~    這篇有些話是證據


 
   jorserf

Focus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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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6 05:46 PM 
大家開同款車   就是朋友   有話說清楚就好


 
   拉Cㄟ (多多)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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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大中華
發表於 2010-7-16 10:01 PM 
b0e0d 發表:
很單純.....


開版的只是想紅而已
  ...

想紅我會開分身發言嗎?在我這嘴泡就想出名?
真正想紅的是你吧,我沒說錯吧,提升自己的行情不是這樣的
要嘛也學我低調點開分身找畜牲


   俞小暉

版主
文章 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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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蘆竹鄉 
發表於 2010-7-16 10:10 PM 
桃園區很久沒這麼熱鬧了


   拉Cㄟ (多多)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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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大中華
發表於 2010-7-16 10:12 PM 
高雄~ㄚ賢 發表:
說你品格有多好我才不信~
我沒說我品格有多 ...

逼車這麼危險的動作不是畜牲的行為是什麼?
不然改天找你全家大小出來騎摩托車好了
最好是爸爸媽媽都帶來啦
我ㄧ個一個逼看你要怎麼謝謝我嘿
你很不爽是嗎,住址報出來林北下月初剛好要到南部
林北讓你打到爽,不要在這給我靠北了
你要在fsc出名是嗎?不如讓你在現實生活出名還比較快


 
   拉Cㄟ (多多)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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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6 10:18 PM 
高雄~ㄚ賢 發表:

講就講~不要搬到人家父母出來~
別人如說 ...

對我有意見歡迎來找,請你當面糾正我
網頁字太小有些看不清楚,謝謝指教


 
   拉Cㄟ (多多)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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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大中華
發表於 2010-7-16 10:41 PM 
RC〃PinK 發表:
說不定黃色5D不是車友....他看不見這篇文章 ...

有些人沒家貼也上這網站
有些人有家貼不一定會上這網站
或許他有看到牠沒出聲,希望牠以後別再犯這峱種行為
或許牠沒看到,那保佑牠以後別再讓我遇到
我是很憤慨,今天運氣好我人車都很安全
運氣不好被牠撞死或撞成重傷勒?
牠有家人我沒家人嗎?


 
   拉Cㄟ (多多)

小50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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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大中華
發表於 2010-7-16 10:47 PM 
高雄~ㄚ賢 發表:

就事論事吧~如開板大有像樓上那大大依樣有 ...

如果你的小綿羊也有裝行車紀錄器的話
我只能說........林北我輸給你了,叫你一聲勾狗也不為過
罵牠畜牲算剛好啦,你不喜歡不要看,你喜歡嘴砲我陪你
不喜歡嘴砲還能回那麼多也不簡單,這裡是桃園區不是高雄區
你管的範圍還真廣大阿,要泡繼續嘿,歡迎蒞臨指教


 
   sepher (伯軒)

重機
文章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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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中 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10-7-16 11:50 PM 
拉Cㄟ 發表:



我說關你屌事你回我那麼多做啥?這樣叫 ...



我要求你在2010年7月17日凌晨1點,對"給你來這狗吠"、"晚點會拿寶路請你吃"、以及"爛青苔露給人家笑的",這三句話對我道歉。

你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9

我要求你在論壇上公開對我道歉,否則我將採取法律行動,並且求償。
訴諸法律非我所願,這是保障我名譽的最後手段。
君子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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