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2,423
[淡水幫] 四個字”不可抗告”,全案轉送桃園地院審理...
   sam1204

版主
文章 7997
用戶失蹤天數 290
點數 4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萬華區 來自 娘胎
發表於 2006-11-12 02:01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維尼 at 2006-11-11 01:26 PM:

當然是已經申請假扣押的情況下進行囉.....猴爸加油..

假扣押也要自己有這財產能力才能假扣押丫
三倍的假扣押金一輩子.......我想沒啥人有這能力的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