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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類] [轉貼]綠燈直行撞死人 被判刑
無頭像
   daiyuan (D.S.T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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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淡水區 來自 漁人碼頭
發表於 2006-9-6 09:48 AM 
台灣的紅綠燈,不就是紅燈行,綠燈停嗎???


 
   a290861 (黑拿鐵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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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北縣安坑
發表於 2006-9-6 10:04 AM 
呃.....大家都很氣忿咧!不過氣忿是有道理的啦!!這個判決對或不對~這裡不需要我們傷腦筋~因為我們也不是法官~不過為何後來的判決~對肇事的車主有一定的責任~我倒是可以理解這裡的做法~但不見得就是對的~不過我把它說出來~大家可以另類思考一下~倒不是要筆戰~因為我跟這件事八竿子打不著~大家看看就好O如下:
個人認為交通號誌乃是規範駕駛人的行車秩序對吧?問題就出現了~那請問大家不守秩序會如何?(答案應該很簡單對吧?就開單罰錢~要不就是上課~吊照~之類的)那反問大家了~有人會因為單純的闖紅燈而被判死刑的嗎?(應該沒有過吧?)以這次肇事來說~事主並未造成他人損傷~所以沒有傷害的究責~不過因為闖紅燈讓對方的車輛受損是事實~所以死者理該賠償對方(相信這裡大家看法應該都是一致對吧?)~所以因為闖紅燈這行為~有各種的行政罰則裁量在~所以死者如果因為闖紅燈的關係~那自然有他該付的責任~但是法律並沒有授權被侵占路權的車禍~可以撞死對方喔(這裡應該大家也沒有問題)!!那大家一定是想說~撞到人的事主也不是故意要撞死者阿~是的!!大家都是好人~會這麼想的大大通通是好人~因為你們都有善念~問題是.......各位大大你們怎麼判斷撞死人的事主是"不小心"?還是"蓄意的"?(相信大家常常看新聞~應該有聽過撞到人後~怕賠償對方而故意撞死對象吧?不過這裡不是重點~重點是要告訴大家~不是每個人都有善念的~回正題)那既然無法弄清楚~撞死者的事主是不是有故意行為~那是不是應該要去研究~撞死人的車主有沒有故意的行為~或是"理應"避免車禍發生~而未去避免發生車禍的行為產生(這也是判決變更的主要原因)~據上面的報導來看~調帶子看時並無視線死角(表示現場無其他可阻礙車主視線的行為產生~否則阻礙視線行為的人-物可能都有相關責任)也就是說除非車主剛好眼睛瞎了~或是突然看不到路況(這可能嗎?)要不然""""理應""""可先發現死者違規的行為~(大家這裡應該就不服氣了~還沒有說完呢!!)請問各位大大一個交通規則的觀念就好了~行人..騎車..開車...."""""""""到路口應該要如何?????"""""""(大家應該有答案了吧?)慢行且注意路口的狀況對吧??更改判決的理由如下::::也就是說撞死人的車主~當時調路口的帶子時~並沒有可阻礙視線的情事發生~而車輛行經路口時~車主並無慢行且注意路況的情事產生~理應可避免的肇禍~卻因駕駛人的疏忽~導致闖紅燈的死者死亡~而死者並未對他人產生傷亡~只有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部分車主可請求民事賠償)所以死者無刑事責任這是可以確定的~而另一肇事車主~要為"理應"可避免死者死亡發生的行為~負起過失殺人罪~這已經是可以確定的了(因為有調帶子看)因為肇事責任不完全在車主身上~所以車主也並未因此而重判~只是需負起"理應"注意而未注意到的責任~所以才需要法官來裁量輕重~所以個人認為種種的事證來看~這判決還算合理!!!(個人看法啦!別幹礁我~我跟這新聞沒利害關係)
所以這也是告訴大家一個觀念~人命無價~各位不是法官~沒有權利因為你個人的路權~而去撞死一個人~除非當時有不可抗力的理由產生O
後言::::::個人是認為上次在高架橋上撞死人的車主比較倒霉~是根本很難去避免~怎麼會有人從對向騎車過來讓自己撞阿????平常的路口還比較合理些!!!(打完!好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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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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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灣
發表於 2006-9-6 10:08 AM 
台灣台灣 無奇不有 見怪不怪


 
   p52629 (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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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虎尾鎮 來自 雲林
發表於 2006-9-6 10:28 AM 
什麼無視線死角
我看是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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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h0905 (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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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
發表於 2006-9-6 11:40 AM 
這就讓我想起一則笑話

有一位計程車司機 開車很猛 遇紅燈必闖
有一次他載到一位客人 就問他你這樣闖紅燈 都不怕左右有來車喔
他就說我哥也是開計程車 他說這樣闖都沒事
突然他遇到綠燈 他竟然停下來了
客人就問他為什麼停下來 他說怕我哥從左右闖過去


 
   a290861 (黑拿鐵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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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北縣安坑
發表於 2006-9-6 11:58 AM 
回上面的大大:這也是為何轉彎處~絕對不准臨停~而畫上紅線的原因之一~所以有臨停而肇禍時~是有法律責任的~先前有個判決也是相同精神~有一騎士慘死在路邊的車輛下~那路旁是紅線~也就是說~本來就不應該出現的車輛~而你卻出現了~你難道要說騎士騎太快~活該倒楣嗎??
這精神是很好的~所以也就不會發生~有人上錯交流道而倒車時~被故意撞死(卡車~連接車甚麼的)人難道都不會走錯路嗎?要為了不小心~讓對方撞死活該嗎?這多可怕阿!那往後因為紅燈了~剛好卡在中間的車輛~或是行人~綠燈的駕駛人都有權利撞上~而卻完全不需要負責任嗎?(這就是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精神)當自己騎摩托車時~難道都不曾打瞌睡過嗎?只因為打瞌睡騎到旁邊的快車道~車子就有權利撞對方嗎?這多可怕阿?常在路口看到老阿伯~老阿罵來不及過綠燈~難道我可以因為自己是綠燈時~就撞對方~而說自己是綠燈~他們活該倒楣~誰叫他們要老???(對方罵你~可以告誹謗罪~但不代表你可以動手打人~要不這就是個以暴制暴的社會了~出門大家都帶槍嗎?)
交通規則的精神在於避免雙方的肇事~絕對不是用來合理化駕駛人的行為~要不然說不定哪天自己違規了~也是活該被撞死~(多像未進化的文明呀!)


 
   a290861 (黑拿鐵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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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北縣安坑
發表於 2006-9-6 12:09 PM 
最後叮嚀!市區最高限速50公里~如果肇事者可以過路口時~記得減速慢行~注意路口狀況~對方又何以會慘死??很多人積非成是~過路口看沒有車時~有幾個人會減速的?但是考駕照時~書上面難道沒有說嗎?路烤時考官難道沒叮著看~過路口時要減速~注意路況嗎?????其實都有.............只是......做不做而已~要不這件事也就不會發生了O
後言:昨天停紅燈時~大家都停在白線後(因為旁邊有警察)~但是還是有個年輕人越線~被叫到旁邊開單時~還搞不清楚自己錯在哪裡!!!因為平常沒警察時~大家都不照規定停~養成自己的白目~這到底要怪誰?交通安全難道只是用來考試的嗎?


 
   BETTY (膽小鬼)

Mat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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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竹北市 來自 新竹
發表於 2006-9-6 02:13 PM 
闖紅燈、沒戴安全帽
這種就已經有自殺的行為了
懷疑是否要詐領保險金呢!

現在好像小孩子有吵就有糖吃
沒吵就啥都沒有
所以死者家屬無論如何也要去吵一吵才有錢可領吧!


 
   少爺 (少爺)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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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莊區 來自 新莊
發表於 2006-9-6 02:15 PM 
還是老問題   死要錢


1.8T  
   wuloncity (WulonCity)

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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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中正區 來自 地球<>月球
發表於 2006-9-6 02:35 PM 
苗栗地院會判刑4月
有可能李女出庭態度不佳
李女上訴獲判無罪的機率很高

紅綠燈燈號的指示也是行政處分的一種
李女信賴燈號的指示行車
深信他人也會守法依燈號指示通行
另外報告中又沒有超速、喝酒等違規實證

李女專不專心駕車只有當事人知道
她說有,誰能反證

本案受害者已成年並受過高等教育,應知法守法
也應懂得保護自己,騎車配戴安全帽


生命無價,違反路權者的生命法益當然受到保障
但法益保障範圍應有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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