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ince</i> 發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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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不行....第2次就要罰500元<img src="images/smilies/z29.gif" smilieid="56" border="0" alt="" /> <br />
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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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啦...寫寫而已啦
對校外人士他們沒什麼權力
你再超一次看看, 你不交500元, 校警也沒強制力
他們無權扣你車, 查你證件
以前對亂停車, 比較狠用難撕的貼紙
不過進校園開慢點好, 因為以前椰林大道曾有人被車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