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Yin 發表:
突然想到,如果說,以台灣的法律,車門開起來有機車撞到,都算汽車車主的錯!
那以後哪個人想不開了~
都騎車Stand by... 看到有人開啟車門,就衝撞!!! ...
馬的 X :15
這樣照常理來說真的都是要汽車陪,可是要是撞出名了,
我看到一定發動鑰使然後輾過去,然後逃逸
還有一種就是那種XX型的黃線,那種完全不能臨時停車的,
你看到有車停在那邊衝去撞他,他都要陪你,
但是重點來了,你要是玩出人命賠上一條命,值得嗎????
另外一點,駕照,就如同上面所說,有的會判無照的錯,
有的會判不管有沒有駕照都是他被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