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KHH 函
受文者:有看到有時間的KHH同鞋
發文日期:民國99年2月4日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無
主旨:應同鞋要求特舉辦春節聚餐乙次
並依時間地點辦理
請 查照
說明:
一.為連絡同鞋情感,增加KHH向心力特舉辦本次聚餐
有時間配合的同鞋務必參加
二.本次聚餐時間定於民國99年2月21日晚間六點
聚餐地點位於高雄縣澄清路645號可利亞
並於20日前報名完畢,以利定位預約
三.歡迎攜家帶眷,換妻換很快的也可以帶新妻
同鞋絕對不會出賣你(大頭條款)
四.如發現有時間未參加的同鞋,將於下次聚會出現時
阿魯巴到脫皮做為逞罰
五.確定人員:
1.玩童2大1小
2.老薑2大
3.摸咖1大(還沒簽約?)
4.青澀少年2大2小
5.阿仁2大
6.阿浩1大加1?
7.阿翔2大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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