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標題: 關於物流區版主是否也可是個超級賣家[不計名投票~績分低於100請勿投票]  (單選) [參與投票的會員]
選項 1 : 一: 我覺得無所謂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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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2 : 二: 豈有球員兼裁判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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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流區版主是否也可是個超級賣家[不計名投票~績分低於100請勿投票]
   斯卡 (T.Y.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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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林口區 來自 林口
發表於 2007-8-9 12:30 PM 
商家賺錢添飽荷包就要接受各家的批判!包含形形色色的各種人!沒有一個產品是能讓每個人都滿意的!商家更要有接受消費者批評的雅量!

你今天也別怪他人質疑你的分身行為!很多事不用一一道明!若沒有不良紀錄也不用怕別人來放大檢視你!也不用現在一直拿這個做文章!

至於板主兼賣方"球員兼裁判"!我想你是多慮了!買賣各憑本事!不用發這種翻舊帳的文章來"指桑賣槐"!你今天不爽板主大可以公開來說!不用搞扭扭捏捏的方式!其他不合規定被刪文過的人也不用現在來"裝可憐"湊熱鬧!這是你們自找的!本草綱目有記載:白目腦殘沒得醫!!!!

另外希望各家親友團最好理性的來看待一件事!不要一股腦不分青紅皂白的情義相挺!說真的都幾歲了...還在玩這種把戲...實在無聊!各板之間鬧對立!我想就違背了當初設立小團體的美意!

要就把話講明!躲在網路背後已經沒啥種了!不爽在那裡就明說!不用東扯西扯模糊焦點!我想今天大家都看的出來你今天發這篇文是針對阿和之前跟你槓上的問題!而不是他"球員兼裁判"!

話說到此!有意筆戰的歡迎來槓!我很閒的~


   歐次ㄎ (ㄗㄘ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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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中壢市 
發表於 2007-8-9 12:44 PM 
其他不合規定被刪文過的人也不用現在來"裝可憐"湊熱鬧!這是你們自找的!本草綱目有記載:白腦殘沒得醫!!!!

施主言重了.... 您的竿子真長阿~~好像打翻了所有回復這篇文的族友似的....

一句話~~甘我屁事 ..(我的確腦殘過)


 
   阿麵技研工場 (08就是要你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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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西港區 來自 台19線 癡情埋西港
發表於 2007-8-9 12:47 PM 
咪壓...


POWER OF 緊繃種子麵+小姐全捧場+請把M按下去=淫の方程式 
   斯卡 (T.Y.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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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林口區 來自 林口
發表於 2007-8-9 12:51 PM 
原帖由 歐次ㄎ 於 2007-8-9 12:44 PM 發表


施主言重了.... 您的竿子真長阿~~好像打翻了所有回復這篇文的族友似的....

一句話~~甘我屁事 ..(我的確腦殘過)

心裡沒鬼的就當我放屁!

其他有鬼的在想啥我也管不了!

這只是一篇單純的兩人恩怨的問題!若牽扯到因板規管理問題所造成的挾怨報復行為!這篇文就沒存在的必要了!


 
   歐次ㄎ (ㄗㄘ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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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中壢市 
發表於 2007-8-9 12:56 PM 
收~~~瞭啦


 
   smallsan104 (小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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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汐止區 來自 汐止區
發表於 2007-8-9 01:40 PM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當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
真有幾人能站在中立點?友情力挺是否蒙蔽了公平正義?

問各位一個假設性問題:
假設今天你是個新人剛來到FSC,又剛巧你想買反雷達測速器,看到有兩個人在販售反雷達測速器,其中一個人是版主,兩個人你都不熟的話你會跟誰買?

又假設你是個小賣家,例如你賣HID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後來發現版主也開始賣HID,你又改賣機油,後來發現版主也賣機油,於是你只好推改裝水箱,漸漸有多人詢問之後,版主也開始賣水箱.........你會怎麼想呢?

如果FSC的贊助商,看到物流區板主販賣許多跟自己重疊的商品,是否會重新考慮一下是否繼續贊助FSC?
撇開兩個人先前的恩怨不談,個人還是認為版主應該保持中立客觀,最好是版主本身不販賣任何商品,或者至少用不同的ID. 物流區板主的職責,除了維護最重要的交易安全性之外,不該對他人產品有公開批評之行為.這樣當然會讓人有被攻擊的感受.更何況是連續幾個月的窮追猛打,冷言冷語公開批判......


 
   斯卡 (T.Y.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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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林口區 來自 林口
發表於 2007-8-9 02:15 PM 
原帖由 smallsan104 於 2007-8-9 01:40 PM 發表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當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
真有幾人能站在中立點?友情力挺是否蒙蔽了公平正義?

問各位一個假設性問題:
假設今天你是個新人剛來到FSC,又剛巧你想買反雷達測速器,看到有兩個 ...

消費者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今天一位新車友初到貴寶地他買東西完全不會看之前購買的車友的反應!也完全不理會討論區的資訊!你的假設才能成立!若只憑版主一職來斷定買賣的決定權!未免太以一言以蔽之!

我也說過了!買賣各憑本事!拿的到貨源在不壓線不觸犯規則的原則下做良性的競爭有何不可?難道在此買賣有先後順序?後到的不得以買賣相同性質之物品?

另外贊助商自然會視情況決定是否要繼續做贊助的行動!贊助前提也是希望有利可圖!若這個贊助商完全以利為前提來此!我想車友也會將之淘汰!畢竟若車友所給的服務以及PRICE各方面都比贊助商優秀!這家贊助商對FSC唯一的用處就僅是提供資金以利FSC運作罷了!

強調一下!今天T大沒提到買賣區有設限!只要在遊戲規則下進行就都歡迎你來!東西好壞是非優劣自有消費者去判斷!買賣潮流本來就是一家跟一家!有本事的就獨佔市場!不然就接受公平競爭!在此前提下因版主一職去扭曲其販賣物品的正當性實在可議!

更何況阿和確實有使用過魚的進氣!他個人提出他認為不好的觀點!最後確因為一些口角及文意表達上的看法不同導致兩人鬧的不可開支!這是一個遺憾!也是他們兩位自行導致的結果!進而才扯到這一篇文章!

他們二位我都認識!我也沒跟誰私交比較好!兩位仁兄也確實都在自家地盤明說對方的不是!這樣就好啦!要口水讓他們自己去浪費!信者恆信之!

但是如果因為如此去質疑設版及版規的目的!以及要因身份劃限的挶限手法!我是絕對不認同!

以上!


 
   pete250 (pete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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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東 區 
發表於 2007-8-9 02:39 PM 


版上大小事 好像現在是小p大在負責 阿和不是在服替代役嗎


DAHON3 瘋狂的老車 
無頭像
   TTHO

腳踏車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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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來自 新竹
發表於 2007-8-9 02:49 PM 
什么样的身份  就应该说什么样的话

要是做不到或是偏颇  当然会有人质疑  

换人做做看或许会更好  不是吗? 


 
   阿和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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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大社區 來自 高雄
發表於 2007-8-9 02:56 PM 
原帖由 smallsan104 於 2007-8-9 01:40 PM 發表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當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
真有幾人能站在中立點?友情力挺是否蒙蔽了公平正義?

問各位一個假設性問題:
假設今天你是個新人剛來到FSC,又剛巧你想買反雷達測速器,看到有兩個 ...

1.這位大大的言下之意,意思是在說我在跟其他開新帖買賣的族友搶生意了?
   我若要搶生意的就不會這樣了,自己有的東西弄得價錢比別人低還被廠商施加壓力,我何必這樣,更甚而我可以在各小團體推銷自己的東西,甚至於在有類似字眼的文章就發文說可以參考我的東西,也可以一個東西一篇新帖物品區我自己的東西,我是採取很被動的方式
   且物品區的東西買賣我不知有先後之分,我也並不是看著族友的反應來決定販售東西的,我有什麼我就提供什麼。
   大大覺得我的東西跟FSC贊助商強碰到,所以應該避免...試問~在新品區沒跟贊助商有相關雷同的有多少?

2.對於魚先生的進氣,上次在毒蛇評論區之後,我已根本都沒再版上PO出類似的進氣文章,除了這兩天有鬧在小團體的版面,其他根本沒我所PO的類似文章出現。
  我自己本著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情過了我根本不想再這樣鬧。
  查我所有發的文章就知道了,我並無連續幾個月的窮追猛打,且對魚進氣,從一開始在討論的時候我是說出我的使用心得,我有確實使用過,我也沒販售相關進氣,跟魚先生完全沒利益的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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