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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你心裡
發表於 2010-8-17 04: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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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無線電規章 有關業餘部分題庫
學科試題題庫共計360題,三等人員僅就前160題隨機抽樣測試

31. 中華民國國民想要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時

1)只須經主管機關測試及格並領有及格證明者

2)不須測試,亦不須領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須經主管機關測試及格並領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不須測試,只須領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2.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即可用於卡車行車調度之用

2)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即可用於客運車行車調度之用

3)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即可用於遊覽車行車調度之用

4)以上皆非


23. 運輸業(含客運車、砂石車、遊覽車等)司機或隨車人員考取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亦不得於車上做行車業務使用,否則將依電信法第67 條之1 3 項規定處以新臺幣1 萬元以上

13萬元以下罰鍰

25萬元以下罰鍰

37萬元以下罰鍰

410萬元以下罰鍰


44. 報考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

1)需為電信從業人員

2)需為電腦從業人員

3)需為公務人員

4)無職業限制


25. 外國業餘無線電人員欲於中華民國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者

1)因屬業餘性質,可任意為之

2)需受我國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

3)僅須購置業餘無線電機即可使用

4)可從國外私帶業餘無線電機操作使用


46. 外國人欲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者,途徑有

1)已取得國外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者得依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辦理

2)通過我國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並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者,得借用具業餘無線電臺執照之業餘無線電臺操作使用

3)取得我國居留權及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者,得逕向主管機關申設業餘無線電臺,經審驗合格取得取得電臺執照後即可使用

4)以上皆是

47. 業餘無線電人員從事業餘無線電活動時

1)因屬業餘性質,可任意為之

2)只須維持自身的合法性

3)只須互相尊重,不須共同監督

4)應本互相尊重之精神共同監督之


38. 我國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分為

1)不分等級

2)二個等級

3)三個等級

4)一個等級


29. 那一等級之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須進行摩氏電碼術科測試

1)都需要測試

2)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3)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4)都不需要測試


210. 現行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須術科考試需

1)收發英文摩氏電碼三分鐘,至少應正確十五個字組

2)耳聽抄收英文摩氏電碼三分鐘,至少應正確抄收十五個字組

3)手發英文摩氏電碼三分鐘,至少應正確發送十五個字組

4)耳聽抄收英文摩氏電碼三分鐘,至少應正確抄收二十七個字組


411. 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僅須測試學科,無線電規章有關業餘部分10 題、國際無線電規則有關業餘部分10 題、電學15 題、無線電學15 題,共計50題,至少應答對

115

232

325

440


112. 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學科部分,無線電規章有關業餘部分10 題、國際無線電規則有關業餘部分10 題、電學10 題、無線電學10 題,共計40題,至少應答對

132

215

325

410


413.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僅須測試學科,無線電規章有關業餘部分15 題、國際無線電規則有關業餘部分10 題、電學5 題、無線電學5 題,共計35題,至少應答對

110

215

320

425


314. 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科目及格證明有效期間為

1)一星期

2)一個月

3)一年

4)三年


115. 參加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之條件為

1)持有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且設置二等業餘無線電臺達一年以上,同時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執照均需在有效期間內。

2)持有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且設置三等業餘無線電臺達一年以上者

3)持有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且設置三等業餘無線電臺達一年以上者

4)持有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且設置三等業餘無線電臺達二年以上者


316. 申請核發或換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時,應於所需之全部測試科目及格證明有效期間內填寫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申請書,並檢附及格證明文件向

1)當地業餘無線電團體申請

2)當地公路監理站(所)申請

3)主管機關申請

4)內政部申請

317. 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時,所需之測試科目及格證明應包含申請等級之術科及格證明以及

1)申請等級之學科及格證明

2)申請等級以外各等級之全部學科及格證明

3)申請等級以下各等級之全部學科及格證明

4)免學科及格證明


418. 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時,所需之測試科目及格證明為

1)電學及格證明

2)無線電學及格證明

3)術科及格證明

4)三等學科及格證明


219. 某非業餘無線電人員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二等術科及格證明及二、三等學科及格證明時

1)不能申請核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不得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20. 某非業餘無線電人員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三等學科及格證明時

1)不能申請核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21. 某非業餘無線電人員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二等術科及格證明及三等學科及格證明時

1)不能申請核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22. 某非業餘無線電人員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二等及三等學科及格證明時

1)不能申請核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123. 某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具備參加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時,代表其二等業餘無線電臺設置已達具備

1)一年以上

2)一年以下

3)六個月以下

4)三個月以下


224. 某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參加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二等術科及格證明及二等學科及格證明時

1)得申請換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125. 某已取得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之民眾參加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二等學科及格證明,但未取得二等術科及格證明時

1)不能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核發第二張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26. 某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之民眾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一等學科及格證明時

1)得申請換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換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27. 某已取得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之民眾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僅取得二等術科及格證明時

1)得申請核發第二張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不能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再次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128. 王大明在未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下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二等術科及格證明及二等學科及格證明,當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時,發現先前所持有的三等學科及格證明已逾期

1)不能申請核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29. 王大明在未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下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結果,取得二、三等學科及格證明,當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時,發現先前所持有的二等術科及格證明已逾期

1)不能申請核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核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可改申請核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得申請核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30. 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有效期間為

1)一年

2)三年

3)五年

4)七年


131. 一人可同時持有幾張主管機關核發之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1)一張

2)二張

3)三張

4)四張


332. 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換發執照時應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

1)當地業餘無線電團體申請

2)當地公路監理站(所)申請

3)主管機關申請

4)內政部申請

233. 業餘無線電團體指

1)依電信法成立,從事業餘無線電活動之團體

2)依人民團體法成立,從事業餘無線電活動之團體

3)依廣電法成立,從事業餘無線電活動之團體

4)依有線電視法規定成立,從事業餘無線電活動之團體


434. 業餘無線電機係屬

1)低功率射頻無線電機

2)電信終端設備

3PHS(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

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35.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所規範之輻射指

1)以無線電磁波形式向外流動之能量

2)以高能量粒子形式向外發射之能量

3)以熱能形式向外流動之能量

4)以核能形式向外發射之能量


336.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所規範之發射指

1)以光波形式向外流動之能量

2)以高能量粒子形式向外發射之能量

3)由無線電臺所產生之輻射或其輻射產物

4)以熱能形式向外流動之能量


437.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所定義之發射機為

1)可發射任何物質之機器

2)可發射光線之機器

3)可發射火箭之機器

4)具有將電能轉換為電磁輻射能之機器


438. 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得申請設置

1)船舶無線電臺

2)三等業餘電臺

3)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4)一等、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339. 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得申請設置

1)船舶無線電臺

2)一等業餘電臺

3)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4)一等、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240.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得申請設置

1)船舶無線電臺

2)三等業餘電臺

3)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4)廣播電臺


441. 某未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之軍中報務士

1)得申請設置三等業餘電臺

2)得申請設置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3)得申請設置一等、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4)不得申設業餘無線電台


442. 軍中報務士

1)得申請換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換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換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不得申請換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43. 某未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之高級電信工程人員

1)得申請設置三等業餘電臺

2)得申請設置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3)得申請設置一等、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

4)不得申設業餘無線電臺


444.高級電信工程人員執照

1)得申請換發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2)得申請換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得申請換發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不得申請換發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445.持有漁船無線電對講機執照者

1)得申請換發一等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2)得申請換發二等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3)得申請換發三等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4)不得換發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146.具何種資格之外國人於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得比照本國業餘無線電人員申設業餘無線電臺

1)取得我國居留權

2)參加我國舉辦之業餘無線電研討會

3)取得我國簽證

4)取得我國大學學位


147. 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

1)除特殊業餘電臺外,一人以設置一座為原則

2)僅限設置一部

3)得未經主管機關核可,當作中繼使用

4)不得申請設置備用無線電機


248. U/VHF 頻段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按一機一照辦理,其輸出功率不得超過

120

225

330

435


249. U/VHF 頻段業餘無線電臺,其輸出功率超過幾瓦即需固定設置?

120

225

330

435


150. 50 兆赫頻段以下之業餘無線電機,其輸出功率在幾瓦以下得申請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

150

260

375

4100


151. 50 兆赫頻段以下之業餘無線電機,其輸出功率在幾瓦以上需申請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

150

260

375

4100


452.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在使用U/VHF 頻段之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時,在電臺功能允許下,得採何種發射方式?

1)僅能採電報發射

2)僅能採電話發射

3)僅能採影像發射

4)以上各種發射方式皆可採行。


353. 業餘無線電人員得先申請設置業餘頻段專用收信機之業餘電臺,於熟悉業餘無線電通信實務後

1)不必申請異動,即可逕行增設發信設備

2)再申請註銷增設發信設備

3)再申請異動增設發信設備

4)再申請換發新照增設發信設備

454.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業餘無線電臺時,在電臺功能允許下可採何種發射方式

1)電話

2)數據

3)影像

4)以上皆是

255. 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五條有關業餘無線電人員之規定者,應依電信法相關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

1)四萬元以下罰鍰

2)五萬元以下罰鍰

3)三萬元以下罰鍰

4)二萬元以下罰鍰


356. 業餘無線電人員申請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架設時,應填具業餘電臺設置申請書一份,並檢附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影本及業餘無線電機產品型向

1)當地業餘無線電團體申請

2)當地公路監理站(所)申請

3)主管機關申請

4)內政部申請


257. 業餘無線電人員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置固定式業餘電臺時,所領得之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間為

1)三個月

2)六個月

3)一年

4)五年


358. 某業餘無線電人員於取得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架設許可證後,應於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架設,並於完成後向下列那一單位申請審驗

1)當地業餘無線電團體

2)當地公路監理站(所)

3)主管機關,即原架設許可證核發機關

4)內政部


359. 業餘無線電人員申請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時,應填具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申請書一份,並檢附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影本及相關文件,向下列那一單位申請核發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執照?

1)當地業餘無線電團體

2)當地公路監理站(所)

3)主管機關

4)內政部

160. 業餘無線電人員於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架設時,應檢附何種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

1)採經型式認證合格之業餘無線電機架設者,應檢附業餘無線電機型式認證證明或文件影本:採非經型式認證電機者, 檢附相關射頻規格資料及使用手冊等

2)駕照

3)土地買賣證明

4)器材租賃契約


361. 業餘電臺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執照所有人應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 向下列那一單位申請換發執照?

1)當地業餘無線電團體

2)當地公路監理站(所)

3)主管機關

4)內政部


462. 業餘無線電機設備或固定式業餘無線電臺設置地點變更時

1)不必申請即可逕行變更使用

2)應通知當地戶政事務所變更原始登記事項後使用

3)應向內政部申請異動

4)應填具電臺異動申請書, 向主管機關申請, 經審驗合格,換發電臺執照後,始得使用

163. 業餘電臺設置天線不得違反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會銜發布之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

1)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之規定

2)禁止、限制輻射辦法之規定

3)禁止、限制發射辦法之規定

4)禁止、限制開發辦法之規定

464. 為避免危及公共安全,業餘電臺設置之天線結構應與高壓電線保持安全距離,下列那種情形,應具有航空色標及標識燈具

1)天線高度超過地平面 10 公尺者

2)天線高度超過地平面 30 公尺者

3)天線高度超過海平面 60 公尺者

4)天線高度超過地平面 60 公尺者

265. 業餘電臺呼號之第一字元使用英文字母B,呼號之第二字元優先由英文字母M、N、O 、P 、Q 、U 、V 、W及X內選配,呼號之第三字元使用一個阿拉伯數字,除了數字0及9 之外,其他數字用以代表

1)業餘電臺之所有人

2)業餘電臺所在之縣、市

3)業餘電臺所在之省份

4)業餘電臺所在之國家

266. 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由電信監理資訊系統自動產生

1)任何人員皆得要求指配特定呼號

2)任何人員皆不得要求指配特定呼號

3)得指配特定呼號予非業餘無線電人員

4)必要時得敘明理由要求指配特定呼號


167. 業餘無線電人員取得較高等級之資格後,原設置之業餘電臺

1)得申請改配呼號,惟原呼號不得再使用

2)不得申請改配呼號

3)得申請增配呼號

4)於設置地點變更時,始得申請改配呼號


368.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X2A,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苗栗、臺中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臺北地區之業餘中繼電臺

4)臺灣省臺北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169.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V9P,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特殊業餘電臺

2)臺灣省苗栗、臺中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臺北地區之業餘中繼電臺

4)臺灣省臺北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270.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V5VA,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彰化、南投、雲林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臺北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4)臺灣省臺北地區之特殊業餘電臺


471.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X7AA,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彰化、南投、雲林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臺北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4)臺灣省高雄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372.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V8AAA,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彰化、南投、雲林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屏東、花蓮、臺東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4)臺灣省高雄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273.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X4AAA,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苗栗、臺中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屏東、花蓮、臺東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4)臺灣省高雄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474.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V3AAA,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苗栗、臺中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屏東、花蓮、臺東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4)臺灣省桃園、新竹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275.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V6WAD,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嘉南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屏東、花蓮、臺東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4)臺灣省桃竹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376. 某業餘無線電臺之呼號為 BX1AAA,表示該電臺為設置於中華民國

1)離島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2)臺灣省嘉南地區之三等業餘電臺

3)臺灣省基宜地區之二等業餘電臺

4)臺灣省桃竹地區之一等業餘電臺


477. 業餘電臺於語音通信時,呼號應使用

1)國語

2)國語或臺語

3)國語或臺語或英語

4)英語或國際無線電規則規定之英語識別代字


278. 業餘無線電人員在其資格等級以上之業餘電臺作業時,得以所在電臺之呼號作業。若在較低等級之電臺作業時,則應於所在電臺之呼號後以甚麼符號分隔再加上作業人員本人之電臺呼號,予以識別

1)分號字元

2)反斜線字元

3)逗點字元

4)空白字元


179. 業餘電臺於初次建立通信或通信完畢時均應報明呼號,通信中每隔多少時間或更短期間應報呼號一次

1)十分鐘

2)二十分鐘

3)三十分鐘

4)四十分鐘


380. 可放大射頻功率,不屬發射機原始設計內之組件, 但可與發射機連結使用而加大發射之輸出功率之裝置稱為

1)龜殼花

2)射頻增幅器

3)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

4)減波器


381. 業餘電臺設備之使用頻率、發射功率及發射方式

1)無任何規範

2)應符合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之業餘無線電技術標準

3)應符合我國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之規定

4)應符合日本國郵政省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之規定


282. 在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所採用之發射功率計量方法有

1)輸出功率(output power

2)輸出功率及有效輻射功率(ERP)二種

3)輸出功率、有效輻射功率及有效全向輻射功率(EIRP)三種

4)輸入功率


183. 業餘無線電機屬?

1)需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2)不需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3)刀械彈藥管制器材

4)烹飪器材


184. 業餘無線電人員所購之業餘無線電機應

1)經審驗合格發給執照,始得使用

2)購買後即可使用

3)租予他人使用

4)加大功率使用


285. 作業頻率在三十兆赫以上,發射之平均功率在二十五瓦以下之業餘電臺,其不必要發射之平均功率應不超過二十五微瓦且低於主波功率

1)三十分貝以上

2)四十分貝以上

3)五十分貝以上

4)六十分貝以上


186.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使用頻率範圍及發射功率之規定為

1)頻率限於50.0兆赫至50.0125兆赫、50.11兆赫至50.1225兆赫及144兆赫至146兆赫及430兆赫至432兆赫間,功率限於25W以下

2)頻率限於144兆赫至148兆赫及430兆赫至440兆赫間,功率限於25W以下

3)頻率限於144兆赫至146兆赫及430兆赫至432兆赫間,功率限於50W以下

4)頻率限於144兆赫至148兆赫及430兆赫至440兆赫間,功率限於50W以下

487. 業餘無線電頻率一四五‧ 兆赫及四三一‧ 兆赫為呼叫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台在呼叫完畢後, 須改換至其他頻率工作,不得停留佔用及干擾,平時應經常守聽,俾供

1)做為個人通信之專用跑道

2)做為救難大隊之專用跑道

3)做為消防救難大隊之專用跑道

4)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使用


388. 業餘電臺之頻率應力求穩定,並避免混附發射; 其控制載波之參考振盪頻率或鎖相頻率

1)至少應以電阻及電容振盪電路穩定產生

2)至少應以電感及電容諧振電路穩定產生

3)至少應以水晶振盪晶體穩定產生

4)至少應以銣原子振盪器穩定產生


189. 當一通訊網路啟用時,你與友臺正在該頻率上通信,應如何處理?

1)禮貌地切換至其他頻率

2)加大功率以強佔頻率

3)持續發射讓大家都無法使用

4)關機


490. 若你是VHF 通訊網路的主控電臺,當平時使用的頻率被其他友臺先行使用了,應如何處理?

1)降低功率輸出,按原計劃使用

2)加大功率以強佔頻率

3)當日停止通信

4)避開該頻率,並於鄰近無人使用的頻率進行通信

191. 業餘無線電台至少應有幾個控制點?

1)一個

2)二個

3)三個

4)不需要


192. 於業餘無線電臺執照內指定,負責控制電臺信息之傳送, 以確保符合無線電規章規定之業餘無線電人員稱為

1)控制員

2)管理員

3)作業員

4)頻率協調員


493. 由當地或當區合法業餘電臺或中繼電臺控制員共同認可之人員,擔任協調並建議該等電臺所適用之發射及接收之頻路、相關作業及技術參數之任務,以避免或減少干擾,稱為

1)控制員

2)管理員

3)作業員

4)頻率協調員


294. 業餘無線電控制員執行控制作業任務之地點,稱為

1)作業點

2)控制點

3)管理點

4)頻率協調點


195. 業餘電臺作業時,應將作業之年、月、日、起止時間,雙方之信號品質、發射功率、工作方式、對方電臺呼號、作業人員姓名及其他之信息予以記錄,並經作業人員簽名後

1)保留備查

2)每月底彙總報請當地稅捐稽徵處備查

3)每年底彙總報請當地稅捐稽徵處備查

4)每年底彙總報請國安局備查

296. 業餘電臺之發射機件或其電源線產生之不必要發射,對其他無線電通信產生妨害性干擾時

1)應不予理會並繼續發射

2)應立即停止發射並予以改善

3)應立即要求遭干擾之電臺停止發射並予以改善

4)可繼續發射,至主管機關通知後始停止發射並予以改善

197. 下列何種業餘電台之行為是被禁止的?

1)使用未經指配之頻率及電台識別呼號

2)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密語或密碼通信

3)不對其他無線電信號產生干擾

4)不傳送不實之信號或信息


198. 下列何種業餘電台行為是被禁止的?

1)從事違法通信或傳送非法信息

2)不播放音樂、唱歌、吹口哨, 不使用鄙俚、淫邪之語音。影像信號或爭吵之信號

3)不作涉及公眾電信業務或從事具有任何營利性質之通信

4)不從事廣播或蒐集新聞活動

199. 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業餘無線電臺時,下列何種行為是被禁止的?

1)使用未經指配之電臺呼號

2)不將電臺租予他人

3)不佔用特定業餘無線電頻率

4)不對其他無線電信號產生干擾


2100. 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業餘無線電臺時,下列何種行為是被禁止的?

1)不使用未經指配之電臺呼號

2)將電臺租予他人

3)不佔用特定業餘無線電頻率

4)不對其他無線電信號產生干擾


1101. 取得業餘無線電臺執照後,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私自「擴頻」,使用例如核准頻率為144-146MHz,使用時卻調到148MHz,此屬

1)違反電信法相關規定之行為

2)合法的行為

3)違反刑法之行為

4)違反民法之行為


1102. 業餘電臺於初次建立通信或通信完畢時均應報名呼號,其呼號為

1)主管機關指配之電臺呼號

2)使用自取臺號(秘雕、孔鏘、嗶伯……)

3007

4)長江1


1103.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強行佔用特定業餘無線電頻率。例如:某一電臺在頻率上宣稱「這個跑道我們用很久了」以驅趕其他合法使用者,此種行徑

1)屬違法的行為

2)屬合法的行為

3)很好,佔久了就是我們的

4)無所謂,沒人管

1104. 對其他無線電信號產生干擾。例如干擾其他使用者而壓空信號、放音樂等

1)屬違法的行為

2)屬合法的行為

3)很好,佔地為王,捍衛權利

4)無所謂,欺過路客,顯示我神通廣大


1105. 下列何者屬公眾通信?

1)公眾行動電話、GSM行動電話、PHS行動電話

2)航海無線電通信業務

3)航空行動通信業務

427兆赫市民波段通信


1106. 我在使用業餘電臺無意中收到公眾通信通話,

1)不可以洩露其內容或發佈或加以利用

2)我可以利用業餘電臺向大眾公佈

3)我深以為得到許多信息而覺得偉大

4)我可以告訴我的女朋友表示我的神通廣大


1107. 我在使用業餘無線電臺時

1)禁止未經核准截收非供公眾一般需用之無線電通信

2)偷聽別人使用大哥大通信

3)利用收聽到之公眾通信內容並告之通信社加以公佈

4)把收到之公眾通信據為己用


2108. 佔用業餘無線電頻率做開店送瓦斯、餐廳點菜、與營業車隊派車調度等都屬

1)合法行為

2)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行為

3)使用無線電不用付費,又不違反

4)無所謂

2109. 某一業餘無線電人員取得業餘無線電臺執照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加大功率,例如將原電臺功率由25W 增為50W

1)屬合法行為

2)屬違法行為

3)很好,功率愈大愈好用

4)無所謂

1110. 某地區一固定設置之業餘電臺禮讓路過之業餘無線電話電臺優先使用並提供協助

1)屬業餘無線電人員禮讓的表現。

2)不予理會直接加大功率示威。

3)不值得學習。

4)取笑他並繼續使用該頻段。

2111. 將電臺租予他人,係

1)屬合法的行為

2)屬違法的行為

3)政府管不著

4)高興就好


2112. 公司行號能否申請使用業餘無線電作為業務使用?

1)可

2)不可

3)不用申請

4)買來直接使用即可


1113. 於業餘頻率播放音樂,係

1)屬違法行為

2)屬合法行為

3)寬宏大量的行為

4)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1114. 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規定者,應依

1)電信法相關規定處罰

2)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罰

3)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罰

4)氣象法相關規定處罰


1115. 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規定,擅自設置或使用電台,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依電信法相關規定

1)得沒收之

2)拍賣

3)燒毀

4)丟棄


1116. 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規定,擅自設置或使用電台,影響飛航安全者

1)依公共安全罪加重處罰

2)依妨害公務罪處罰

3)依偽造文書罪處罰

4)依贓物罪處罰

3117. 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規定,擅自設置電台者;或違反第四條規定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台識別,未干擾通信者,或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者,依電信法相關規定

1)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2)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罰鍰

3)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4)予以口頭警告


1118.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行設置或使用無線電器材者,應依電信法

1)電信法相關規定處罰

2)刀械彈藥管制條例處罰

3)陸海空軍刑法處罰

4)緊急動員法處罰


1119. 足使資訊傳輸獲得在各類發射所規定條件下之傳輸品質及所需速率之頻帶寬度稱為

1)必需頻帶寬度

2)指配頻帶寬度

3)佔用頻帶寬度

4)民用頻帶寬度

2120. 指配頻帶寬度為

1)佔用頻帶寬度加二倍頻率容許差度之絕對值

2)必需頻帶寬度加二倍頻率容許差度之絕對值

3)在各類發射下獲得所需傳輸品質及速率之頻帶寬度

4)必需頻帶寬度減二倍頻率容許差度之絕對值。


3121. 以總發射平均功率為中心衰減至低於總發射平均功率至少二十六分貝處,包括發射機容許頻率漂移及杜卜勒頻率漂移之頻率帶域寬度稱為

1)必需頻帶寬度

2)指配頻帶寬度

3)佔用頻帶寬度

4)業餘頻帶寬度


1122. 載波遏制之程度足以使載波信號回復供解調使用之一種調幅單邊帶發射稱為

1)減載波單邊帶發射

2)遏制載波單邊帶發射

3)殘邊帶發射

4)強載波單邊帶發射


2123. 載波被實質遏制,於解調時不予使用之一種調幅單邊帶發射稱為

1)減載波單邊帶發射

2)遏制載波單邊帶發射

3)殘邊帶發射

4)強載波單邊帶發射


3124. 電視影像信號以

1)減載波單邊帶發射

2)遏制載波單邊帶發射

3)殘邊帶發射

4)強載波單邊帶發射


2125. 由發射機輸出傳送到天線之功率及其天線與半波偶極天線相對增益之乘積稱為

1)輸出功率(output power

2)有效輻射功率(ERP

3)有效全向輻射功率(EIRP

4)輸入功率

1126. 發射或接收做為觀測電波傳播及其他相關實驗活動信號之業餘電臺稱為

1)示標電臺

2)實驗電臺

3)中繼電臺

4)遙測電臺


4127. 利用業餘無線電傳送遠端觀測實驗信號之業餘電臺稱為

1)示標電臺

2)實驗電臺

3)中繼電臺

4)遙測電臺


3128. 自動轉發其他電臺信號之業餘電臺稱為

1)示標電臺

2)實驗電臺

3)中繼電臺

4)遙測電臺


1129. 設置於超過地面五十公里之業餘電臺稱為

1)太空電臺

2)地球電臺

3)中繼電臺

4)遙測電臺


2130. 設置於離地面五十公里以內,擬與太空電臺或經由其他一或數具太空上之載具與其他地球電臺通信之業餘電臺稱為

1)太空電臺

2)地球電臺

3)中繼電臺

4)遙測電臺

3131. 經由控制鏈路間接遙控控制之業餘電臺稱為

1)太空電臺

2)地球電臺

3)遙控電臺

4)遙測電臺


4132. 傳送無線電信號以資指揮太空電臺之起動、修正或停止作業功能之業餘電臺稱為

1)太空電臺

2)地球電臺

3)遙控電臺

4)指揮電臺

3133. 為符合無線電規章之規定,控制員在電臺內直接調校、控制無線電通信作業,稱為

1)自動控制

2)離線控制

3)即席控制

4)遙控控制

4134. 為符合無線電規章之規定,控制員經由控制鏈路間接調校、控制業餘無線電通信作業,稱為

1)自動控制

2)離線控制

3)即席控制

4)遙控控制


1135. 為符合無線電規章之規定,在無人操作之控制點上, 自動控制該電臺之傳送所使用之設備及程序,稱為

1)自動控制

2)離線控制

3)即席控制

4)遙控控制

2136. 第三者通信為業餘電臺之控制員為他人傳送信息予何人之通信

1)另一非業餘無線電人員

2)另一業餘電臺控制員

3)另一非業餘電臺控制員

4)任何其他人員


4137.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將發射之基本特性分類為

1)一種發射方式

2)三種發射方式

3)六種發射方式

4)九種發射方式


3138. 國際無線電規則規定電臺發射之特性須以三至五個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之組合予以標示以資識別,發射之基本特性,以發射標示之

1)前一個字符代表

2)前二個字符代表

3)前三個字符代表

4)前四個字符代表

2139. 國際無線電規則規定電臺發射之特性須以三至五個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之組合予以標示以資識別,發射之附加特性,以發射標示之

1)第五字符代表

2)第四及第五字符代表

3)第三、第四及第五字符代表

4)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字符代表

3140. 遙測、遙指令及電腦間通信之發射屬

1)電報(CW)發射方式

2)脈衝(Pulse)發射方式

3)數據(Data)發射方式

4)展頻(SS)發射方式


4141. 語音及其他聲音之發射屬

1)電報(CW)發射方式

2)脈衝(Pulse)發射方式

3)數據(Data)發射方式

4)電話(Phone)發射方式


1142. 摩氏電碼電報之發射屬

1)電報(CW)發射方式

2)脈衝(Pulse)發射方式

3)數據(Data)發射方式

4)電話(Phone)發射方式


2143. 主載波直接以量化型式編碼之信號調變之發射屬

1)電報(CW)發射方式

2)脈衝(Pulse)發射方式

3)數據(Data)發射方式

4)電話(Phone)發射方式


3144. 窄頻直接打字電報之發射屬

1)電報(CW)發射方式

2)脈衝(Pulse)發射方式

3)無線打字(RTTY)發射方式

4)電話(Phone)發射方式


4145. 音頻調變摩氏電碼電報之發射屬

1)電報(CW)發射方式

2)脈衝(Pulse)發射方式

3)無線打字(RTTY)發射方式

4)調變電報(MCW)發射方式


1146. 運用頻寬擴展調變技術之發射屬

1)展頻(SS)發射方式

2)脈衝(Pulse)發射方式

3)無線打字(RTTY)發射方式

4)調變電報(MCW)發射方式


2147. 不含任何信息之發射屬試驗(Test)發射方式, 其發射標示之第三字符為

1A

2N

3B

4C


3148. 業餘無線電人員擬設置臨時電臺、輔助電臺、示標電臺、中繼電臺、地球電臺、太空電臺、遙控電臺、遙測電臺或指揮電臺等特殊業餘電臺時應向

1)當地業餘無線電團體申請

2)當地公路監理站申請

3)主管機關申請

4)內政部申請


1149. 作業頻率小於三十兆赫,發射之平均功率小於五瓦之業餘電臺,其不必要發射之平均功率應不超過五十毫瓦且低於主波功率

1)三十分貝以上

2)四十分貝以上

3)五十分貝以上

4)六十分貝以上

2150. 作業頻率小於三十兆赫,發射之平均功率在五瓦以上之業餘電臺,其不必要發射之平均功率應不超過五十毫瓦且低於主波功率

1)三十分貝以上

2)四十分貝以上

3)五十分貝以上

4)六十分貝以上

4151. 作業頻率在三十兆赫以上,發射之平均功率大於二十五瓦之業餘電臺,其不必要發射之平均功率應低於主波功率

1)三十分貝以上

2)四十分貝以上

3)五十分貝以上

4)六十分貝以上

3152. 業餘無線電臺執照即將屆期時,

1)若要繼續使用,應於有效期屆滿前辦理換照

2)若已不想操作,應逕向主管機關申請電機封存或監燬

3)以上皆是

4)不予理會,持續使用


3153. 個人進口或自製業餘無線電機僅供自用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合格

1)即可使用

2)並核發型式認證證明後始得使用

3)並核發電臺執照後始得使用

4)並核發廣播執照後始得使用


4154. 自動控制電台僅能傳送多少兆赫之無線打字或數據通信?

1)十兆赫

2)二十兆赫

3)三十兆赫

4)超過五十兆赫


1155. 廠商應依電信法相關規定向何單位申請許可或備查始得產銷業餘無線電機?

1)主管機關

2)標檢局

3)刑事警察局

4)經濟部

1156. 業餘無線電人員取得較高等級之資格,原設置之業餘電臺得申請改配呼號。其呼號一經改配,原呼號該電臺

1)不得再使用

2)可併同使用到大家都認識我的新呼號為止

3)可再使用至執照到期日

4)可永久使用

1157. 業餘無線電機遺失或失竊時,應檢具相關證照及警政機關開立之證明

1)向主管機關辦理異動或註銷事宜。

2)登報作廢

3)焚燒祭拜

4)留作紀念


1158. 業餘無線電機損毀時,其執照上所登載之所有人應

1)報請主管機關辦理監燬或封存

2)直接丟棄

3)賣給舊貨商

4)毀了他


1159. 業餘無線電機汰換時,其執照上所登載之所有人應

1)報請主管機關辦理監燬或封存

2)直接丟棄

3)賣給舊貨商

4)毀了他


1160. 業餘無線電機暫停使用或終止使用時,其執照上所登載之所有人應

1)報請主管機關辦理監燬或封存

2)放著就好,儘管執照效期已過

3)直接賣給舊貨商

4)當裝飾品,儘管執照效期已過



   Alun1230 (阿倫~永遠的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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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大同區 來自 台北市
發表於 2010-8-17 08:20 AM 
要去的接龍啊:
1.州董           (ADI AF16)
2.爛爛           
3.士林小班
4.阿倫           (ADI AF16)
5.gary
6.星辰
7.小秉


 
   max (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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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林口區 來自 低調的新北市
發表於 2010-8-17 09:42 AM 
RC 發表:
好吧 大家一天"K"一點吧 請跟上進 ...

  直接舉白旗 投降 輸一半


maxの 
   spathmcm (Lex)

Focus 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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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中和區 
發表於 2010-8-17 02:51 PM 
又是上班時間.......


 
   小嫺~☆ (《-C.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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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中和區 來自 當福特FOCUS遇上福德正神
發表於 2010-8-17 02:58 PM 
spathmcm 發表:
又是上班時間.......

好像也只有  星期一  可以考


   RC (阿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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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你心裡
發表於 2010-8-17 03:17 PM 
spathmcm 發表:
又是上班時間.......

是的
只有週一才能考三等無線電喔
不請假是絕對沒辦法考試的
所以才說乾脆下週一大家一起去考
有伴也好大家會比較有動力
等我整理好題庫我會再貼上來


 
   馬汀 (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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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竹南鎮 來自 竹東-頭份
發表於 2010-8-17 04:49 PM 
RC 發表:


是的
只有週一才能考三等無線電喔
不 ...

我整理過,pdf轉word檔!

但有圖的部分,格式會亂一點!

一共四個部分,第一部份你已有!

需要PM給你嗎?  


 
   RC (阿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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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你心裡
發表於 2010-8-17 04:56 PM 
馬汀 發表:


我整理過,pdf轉word檔!

但有圖的 ...

感謝馬汀
我已經轉好了
只是需要編排一下
不然看了頭昏眼花
等編輯好再轉DPF放上來供大伙下載囉


 
   馬汀 (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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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竹南鎮 來自 竹東-頭份
發表於 2010-8-17 04:58 PM 
RC 發表:


感謝馬汀
我已經轉好了
只是需要編排 ...

我排過版了!

不然粉難看!


 
   RC (阿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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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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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你心裡
發表於 2010-8-17 05:04 PM 
馬汀 發表:


我排過版了!

不然粉難看!

收到了 感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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