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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上來說...
應該讓公民來決定...就像選總統...選立委...選縣長...等等之類的...
舉行一次公投....決定要不要判死刑還是終身監禁等等之類的
讓大家來投票....這樣可以做到 公平 公正 公開...而且 是人民的決定
這樣 想犯罪的人 就會想到 他之前有投過這種票 就會開始猶豫不決...
是不是要犯罪 這樣 對你我都很好吧...不然投票權 是拿來幹嘛的...
與其 拖這麼久的一審 二審 再審 一堆審 等到審完 我看也關完了
可以出獄了 況且 開庭 又要被害者家屬 出庭 他們會有多傷心 看著
殺害自己親人的兇手 在那裏為自己辯論 為自己的犯罪 做一個 解釋
希望大家可以原諒他.... 如果廢死刑的話 那我想 很快的 101大樓可能會被拿來當成
監獄 關犯人了唷 要怎樣有效的降低 及嚇阻犯罪的發生 才是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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