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最近越來越多學弟妹
歹路不可走呀.......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7日電)前總統
陳水扁兒子
陳致中、
女婿
趙建銘因偽證案分別被判刑3月定讞,
刑度可易服社會勞動。
基層檢察官表示,2人可依專長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例如義診、法律服務、社區清潔等。
最高法院今天將扁家偽證案判刑定讞,其中陳致中、趙建銘均判刑3月定讞。
根據刑法第41條規定,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者,
可用易服勞動方式替代入監服刑,因此2人刑度符合易服社會勞動條件,
但是否可用社會勞動折抵,將由執行檢察官決定。
依照法律規定,檢方通知陳致中、趙建銘到案執行後,
2人可向檢方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經檢方審酌身體狀況未有執行困難或易服勞動難收矯治效果等,
通常都會核准,
交由觀護人執行。
法界人士指出,根據實務經驗約2到3週作業流程,
執行檢察官就會通知當事人到案。依照慣例,
社會勞動類型有看護病人、公益表演、法律服務、清潔社區、清水溝、刷油漆、淨灘種樹等。
至於前總統夫人
吳淑珍遭判刑9月定讞,是否仍要按照程序到台中監獄培德醫院評估是否可發監服刑。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雄檢檢察官依職權定期訪查吳淑珍身體狀況,
若發現她符合能自理生活條件時,才會執行發監程序。
查黑中心民國95年間偵辦國務費案,
發現吳淑珍蒐集
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
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證稱,
今天最高法院判吳淑珍9月,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則均判刑3月,
陳幸妤並獲緩刑2年定讞。10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