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改尾管 汽車改車軸 明年起抓到就罰!

更新日期

09/11/19 20:35
交通部今天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如果機車擅自改裝,將排氣尾管翹高,將處新
台幣九百元到一千六百元罰鍰。其次,也將機車的排氣管數量,安裝位置和汽車的「軸距規格」,增列為「不得改裝」項目,一旦發現將處以兩千四百元到九千六百元不等罰鍰。除了「機車排氣管改裝」將從明年三月起實施,其他都是明年元旦起生效。(彭群弼報導)
交通部表示:修正通過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有關汽車設備規格不得變更的項目裡,增列「軸距規格」,避免有業者自行改裝「加長」,影響車輛設計及行車安全。其次,機車的排氣管數量以及左右側安裝位置也不能修改。這兩項抓到都罰兩千四到九千六的罰鍰。
其次,針對部分機車騎士修改排氣尾管翹高,噴出的廢氣影響後方的用路人一事,也增訂機車排氣管的「變更規定」,增訂機車再平坦地面,兩輪著地的狀況下,排氣尾管的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出水平線,如果排氣尾管離到超過一公尺時,尾管出口的角度,也應該低於水平線。這項規定預定三月一號起實施,並列為「臨時檢驗項目」,換言之,路邊攔檢,一旦發現違規,可處新台幣九百到一千八的罰鍰!
至於部分大型、
重型機車進口時,原廠所設計的排氣尾管的高度,原本就有翹高的情形時,
交通部邀集業者及專家討論後,認為如果原廠設計的規範,已經通過我國的形式審驗,可以掛牌上市使用,不需要修改。雖然交通部一度建議這些大型重型機車應該加裝尾管的套管,避免熱氣噴人,但評估後認為可能更改原廠規格,有安全之虞而作罷。
此外,這次修訂也配合部分業者研發並申請專利,在汽車左右照後鏡上,加裝「視野輔助燈」,提供駕駛人在夜間停車時,照亮車身後方及後輪,提供駕駛倒車時使用。交通部增訂規範,要求輔助燈不得影響後方駕駛人的「視線」,並且與頭燈及倒車燈開啟時「連動」,只能倒車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