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罰錢
我看年終 未來福利慘囉
教部:選書不能考量教具 學校人員別貪便宜
中廣 更新日期:"2011/10/1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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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軒出版社、翰林出版社和南一出版社三家教科書業者,遭公平會開罰。其中康軒因為廣告不實,翰林和南一則是在九十九年和一百年的學校選書期間,提供隨身碟和五色螢光筆。對此,教育部強調,學校選書只能考量教科書和習作,沒有必要貪便宜,如果真的需要輔助教具,可由雜費、行政費用來支應。(陳映竹報導)
公平會對康軒出版社開罰三十萬,原因是廣告不實。翰林出版社和南一出版社則是在選書期間,提供8G隨身碟和五色螢光筆,爭取教科書被選用機會,被罰四百萬和一百萬罰鍰。兩家出版社都喊冤,強調這些是輔助教具,南一出版社業務副總吳春財強調,五色螢光筆是輔助教具,並沒有違法,目前還沒收到處分書,將和律師研究,會再訴願。
餽贈教具出版社行之有年,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指出,學校選書只能考量教科書和習作,如果需要輔助教具,「學校憑什收雜費呢?就是用來付這些錢啊,學校也都有行政費用。請學校人員不要佔這些小便宜。」
教育部表示,每年選書都會發文給學校,選書只能考量教科書和習作,不能把教具做為評選標的,如果收受不當餽贈,將違反刑法、教師法、公平交易法規定,學校也可依成績考核辦法和教師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