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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 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
   死神向前衝

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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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蘆竹鄉 來自 FSC小角落
發表於 2010-5-19 12:29 PM 
我很好奇那些主張廢死刑ㄉ人要是成為被害人還會堅持廢死刑嗎????????

腦袋裝大便嗎????????????????


 
   夜豺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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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內湖區 
發表於 2010-5-19 01:05 PM 
原來日本人現在不用蒐集七龍珠就能讓人復活喔,

反正隨便關個幾年就能假釋,

不如直接判無罪釋放,讓受害者家屬早日報仇

台灣的廢死聯盟也不用唉唉叫,

吃飽撐著的人可以飛去日本讓凶手復活,

等他活過來之後還會送你和你的家人可愛的蝴蝶結喔!

廢屎聯盟加油喔.............................


 
   a290861 (黑拿鐵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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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北縣安坑
發表於 2010-5-19 04:33 PM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說的太好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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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滿足私慾~奪人清白毀人性命~其自私自利之心態~令人髮指o
被告犯罪後~為隱蔽其所犯罪行~連年僅11個月的無辜小生命亦不放過~對於所犯之罪行毫無悔意~令人髮指o
被告殘害兩條生命後~對於受害者人之生命價值~仍無法深切體會~價值觀亦嚴重扭曲~令人髮指o
被告一審時逃過極刑~卻又無法抱持著贖罪的心態生活~除了判處死刑外~想不出被告其生命價值~對於當今國家或是社會及至旁人~有何存在之價值?判被告死刑只是被告應得之懲罰o:18 :18


 
   Focus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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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冬山鄉 來自 台九線
發表於 2010-5-19 07:03 PM 
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15 :15 :15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廢死聯盟的腦裡裝大便嗎....槓


台九線 ㄚ銘 
   sky333633 (維仔)

90cc菜籃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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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西 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10-5-24 11:01 PM 
那些律師都會不得好死!:15 那個兇手死10次也不夠!:18 某某聯盟的人都該下地獄!:15 :18 :18 :15


黃金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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