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一提:
你們知道為什麼我要罰學生寫訂正字時不能超過一行,超過會被告嗎?
因為之前某學生就是 「達」字的羊底下的三橫只有二橫講N遍改不掉就算了
他連學校的名字「裕」字都一直是錯的,寫成「示」部而不是「衣」部
就罰他寫三行(一面格子簿是六行,我本以為沒罰寫一面就夠對得起他了)
結果他爸媽就跟主任校長投訴說我罰學生寫功課三行
寫到孩子手抽筋,睡覺是哭醒的
還拉出專家說,一個學生認國字,只要重複寫13次就都會記住了
沒有必要寫到三行(啊從頭到尾也不過是那三十六個字而已)
我和校長、主任的頭上,當場有三隻烏鴉飛過臉三條線~~~~~~~
猜猜後來孩子字有沒寫對學正確回來?
答是沒有,因為家長直接給他轉學到民安,不用再寫裕這個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