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唉,我前兩天發生車禍,對方也是一個騎機車的57歲丫姨。。
非常害怕的打了110,叫了救護車。
處理好後,還到醫院看她,一直等到醫生說骨頭沒傷,只是擦傷和黑青。
還載她回家。因為她的兒子也是騎車,所以我就載她回家。
還付了掛號費,還告訴她,如果有醫藥費,單據留下來,我們會處理。
機車的修理費,也是我先去付掉的。
隔天也帶了個小紅包,還有水果去看她。
她就告訴我,她有在工作,這陣子沒有收入什麼的。
我也答應她這部份保險一樣都有在做理賠,只要提出單據就可以了。
理賠員打給她的時候,她瘋狂的大吼大罵(理賠員告訴我的),還說她不認識對方,叫我跟她講。
(不是我不願意,只是她很無理,又囉嗦,再加上我覺得她想要敲竹槓)
還跟理賠員說,醬子要合解很難啦。。
我真的不懂,合解的作法,不過就是理賠她所有的醫藥費,機車的修理費,你說你沒辦法工作,只要提出證明,我們也是全數理賠。
醬子是誰吃虧?
會保險的目的不就是因為我們沒有這麼大的能力,及專業來處理這些事情嗎?
我只能說,丫姨,如果送調解委員會的話,我會據理力爭。。
一開始我認為大車撞小車你又受傷,很可憐,所以我不想去做爭辯。賠你就好了。。
我的車也才剛全車烤漆回來欸,那些傷我有多心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