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民眾攝取過多不必要熱量,國健局擬定「健康促進法」草案,計畫針對不健康的食
品,就營養密度與含糖量、含鈉量等,定出標準,對於超標者開徵健康捐,也就是課稅所得
將捐健康促進團體或是回饋健保使用。
這政府是想錢想瘋了嗎 ? 人家有錢多吃一點難道也不可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