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標題: [哈拉] 大家評評理...這檢方有沒有人性  (單選) [參與投票的會員]
選項 1 :
  5 (7.94%)
選項 2 : 沒有
  58 (92.06%)
存檔 | 收藏
點閱數:5,501
[哈拉] 大家評評理...這檢方有沒有人性
   宜蘭聰 (蘭陽聯運)

Focus ST
文章 7457
用戶失蹤天數 2758
點數 1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宜蘭縣 礁溪鄉 來自 宜蘭
發表於 2009-9-18 04:36 PM 
c.ch 發表:
法院最後裁定不起訴也是有可能的,
不過如果 ...

+1~~ 好方法~~


 
無頭像
   抉擇

Matiz
文章 1549
用戶失蹤天數 2648
點數 1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高雄市 三民區 來自 kaohsiung
發表於 2009-9-18 04:36 PM 
揪出那位"大嬸"昭告天下,就是聲援司機最好的方法.


 
無頭像
   ROYCHEN

輕量Smart
文章 1288
用戶失蹤天數 3805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樹林區 來自 台
發表於 2009-9-18 04:51 PM 
把"公然侮辱"這條法刪去吧。
無聊的法條。
罵一下又不會少塊肉。別人罵別人的,自己還不是做自己的行為?
無恥的人,用再多的法規範也沒用。
法條一堆,社會還不是一樣這麼亂!
那羅小姐也沒有因為被罵了而讓座給老太太啊!:15


roy 
   閒雲野鶴

版主
文章 7147
用戶失蹤天數 3412
點數 88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竹市 來自 新竹
發表於 2009-9-18 05:15 PM 
有時後法官的判決真的會讓人傻眼


法官在判決時  除了按照法令外

還會參照  社會觀感  風俗民情 約定俗成  同理心態...等等作依據

這回『不禮讓』是事情的起因

被罵畜牲  也算是  咎由自取

不論前因  只判後果  實在難服人心


禮讓雖然不是法律的部份

但是也至少社會風俗的一環

今天法官這樣的判決  是不是間接否定了  禮讓的美德

如此先例一開  往後大家也不用敬老尊賢、禮讓婦孺了

反正受到譴責  會有開明的法官大人庇祐




 
   閒雲野鶴

版主
文章 7147
用戶失蹤天數 3412
點數 88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竹市 來自 新竹
發表於 2009-9-18 05:18 PM 
CT9A 發表:
如果罵人用 雜碎 會不會好一點?
比較像客觀 ...

乾脆請公告法定『罵人』字眼好了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保障了歉罵的人

那想罵人的不就吃虧了



 
   namascar (雷夢)

Matiz
文章 1677
用戶失蹤天數 435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14
新北市 汐止區 來自 北台
發表於 2009-9-18 05:30 PM 
也不必動粗口...惡人怕歹人...
給他大聲吆喝一下...讓眾人目光集中在現行犯身上...
看牠會怎樣...


 
   marcohou

腳踏車魔人
文章 17
用戶失蹤天數 4452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汐止區 來自 汐止
發表於 2009-9-18 05:47 PM 
哀 大大 :18
道德倫喪
  學法律的講法 理  情,我們看情 理 法,太多無耐
  倫理在法律面前無意義,支持司機
這要在國外判,司機不見得有事喔!
女乘客要去上道德課  台灣法律太死版了


 
   冷小丫 (小律師)

腳踏車魔人
文章 89
用戶失蹤天數 4912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中正區 來自 台灣
發表於 2009-9-18 05:49 PM 
咳咳...雖然最近手上幾件案子也是頗有怨言,
不過怎樣還是得替這件案子的檢察官說一下...

第一, 只看新聞你永遠不可能知道事件當時的完整背景!!
除了當時在場的人以外, 檢察官, 法官絕對是最接近事實的人,
另外, 沒讓座在道德是有可非議之處,
但是, 這樣就可以把罵人是畜牲合理化!?

第二, 雖然檢察官已經確定起訴, 但是並不代表ㄧ定會成罪,
而且檢察官必定有足以形成心証之理由,
至於不要判刑則是取決於法官...

PS. 依法行政僅適用於行政系統, 並不適用司法系統或檢調系統...


 
   冷小丫 (小律師)

腳踏車魔人
文章 89
用戶失蹤天數 4912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中正區 來自 台灣
發表於 2009-9-18 06:02 PM 
其實說了半天都只是雙重標準而已,
"法律是60分的道德標準"這句話人人都會講...

然而, ㄧ個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行為卻可以因為道德標準而合理化??

另外,
讓座是良好的品德需要維護, 而侮辱他人需要禁止,
兩件事情ㄧ點關係都沒有的, 不是嗎!?


 
   marcohou

腳踏車魔人
文章 17
用戶失蹤天數 4452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汐止區 來自 汐止
發表於 2009-9-18 06:16 PM 
是沒錯啦 維護道德但用了不對的方式
但殺人也有分正當防衛與蓄意殺人,也
是有看過護母的孝子在維繫道德的時候
犯了不該犯的錯,這樣的案例也有輕判的
時候,看法官如何定奪了,總之 很感慨的
是你我是學生時,就算旁邊還有空位,遇到孕
婦與老人家,甚至還會指引它們...這案例是道德
教育失敗,讓法律保護不該保護的人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