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ebonitestorm 於 2008-1-30 10:42 PM 發表
一般教圓滿的車禍處理方式 和解事宜 大多是理虧一方找對方和解 和解不成或對方採不理態度就要警方送鑑定 如有共識要和解可以要警察約對方到派出所順便要警察約調解委員(她們每年有評鑑)會很樂意為您服務的 再去 ...
一般好像不會在警局調解,警察都會要您們自行和解,
各縣市(鄉)都有調解委員會,可以免費申請.....
調解兩次不成,送交通肇事鑑定委員會(這個要$)
不經過調解,也可以逕行提告,但檢查官一般也會先要您們庭外協商,
不成才走向法院仲裁!(律師費超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