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澎恰恰自慰光碟案中被判刑的女主角盧靚,昨天控告澎恰恰性侵害及偽證,她說:「澎恰恰在法庭做偽證,害我被判這麼重,名聲毀了、戲約沒了,好幾次想死,我不甘心,我恨他,決定揭發惡行來反擊。」
盧靚今年四月被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罪判刑兩年八個月,目前暫居桃園市,昨天上午她由律師陪同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澎恰恰性侵及偽證,下午在桃園市召開記者會,盧靚回答遭性侵害過程,邊說邊哭。
她說,「光碟案爆發後,被人指指點點,戲約、工地秀、婚紗秀相繼停了,生活的壓力加上官司纏身,幾次想一死了之,但每想到我現在的處境,是他(指澎恰恰)在法庭上做偽證,就心有不甘。」盧靚聲淚俱下地說:「明明是他做錯了,我卻落到這個地步,才決定揭發惡行。」
盧靚激動地說,「如果是我設局詐財,我可以去坐牢,問題是澎恰恰自願賠我九百萬元,我被他侮辱,他卻逍遙法外,我恨他,為何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身上」。
她說,澎恰恰在九十二年是三立電視台節目總監,當年三月澎藉口約她,開車載她到台北市百齡橋下,澎先吞了一顆FM2,再拿吉他自彈自唱向她求愛,唱完要求她抱抱鼓勵一下,她禮貌性地抱了抱,沒想到澎竟開始強吻她、摸胸、抓下體,還要她為他口交,因為澎吃了藥,情緒亢奮,她擔心被傷害,只好順從,事後澎將沾有精液的衛生紙丟出車外,載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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