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行經士林中山北路方向(天母==>台北),剛要過福林橋紅綠燈,發現車道回堵,直到我開到紅路燈路口才發現是一台可愛ㄉ小佛4D-黑色-071X-XX(台北==>天母方向)紅燈欲違規左轉,影響對面車道(佔用對向1車道),等到我經過的時候,忍不住的將車窗搖下,向小佛比了ㄧ個動作>>>

...之後直線往台北續行.
重點來了,沒想到可愛的小佛居然迴轉...死咬著我不放,遠光+喇叭+憋車...樣樣都來,之後爬到我面前我才知道是FSC的同好.後續不想轉述,以免變成網路口水戰(希望車主自己了解)
我今天只想跟那位大大說....馬路如虎口,你尊重別人,別人更會尊重妳.尤其是在台北市區的道路上面,路窄車多,駕駛人需要更多的相互體諒與尊重.我必須要跟你說,比>>

,代表你沒有這個資格駕駛如此可愛的小佛(因為愛車的人更會尊重對方的行駛權利),希望你從今天的事件中,得到幾個教訓

1)兇不等於大(2)年輕人做事情,下決定,一切三思後行(3)尊重2個字,好好思考如何寫
最後跟你的人損車傷說聲SO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