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chwenyuh at 2007-1-2 07:59 PM:
今天看新聞報導,警察好像花重金買了一種的測速照相器,
聲稱目前所有反雷達測速器都是無效的...
所以這段時間,還是守法一點吧!
錢實在很難賺,哪像人家一污就是幾千萬,
就算被媒體跟監,還可以直接闖紅燈 ...
紅外線測速槍
紅外線PDA測照
的很早就有了
不是偵測不到
只是偵測到反映的時間太短
如果從後面拍
根本無法偵測(例如:台中中彰快速道路那台)
回家PO幾張偵防車(覆面車)的圖給大家看
這次會這樣瘋狂的抓
是因為之前取消偷拍
違規量大增外也導致事故也增加
(統計數字顯示)
因此想來個大執法
主要取締項目:
走路肩(針對邵曉玲事件)
慢速小型車(80KM/H以下)或大型車行駛內線車道
重大超速 超速40公里以上
任意變換車道、蛇行(連續多次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或連續變換兩個車道)
未保安距大車逼迫小車(未保安距)
除了第二項外 能用測速外
其他都是用手動的去採證
基本上不要超速跟走路肩外(路肩要注意地上標線 有些地方很寬 但是卻是路肩)
族友應該比較不會有其他違規
(大家這樣熱血 應該不會內線走8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