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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一下
第四則
正確觀念: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
錯誤觀念:父債子還、夫債妻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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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要注意父母夫妻有沒有債務問題或是有做其他人的擔保人...
如果以上有...要計算可能留下遺產與債務是否可以打平....如果無法打平..記得要拋棄繼承...這樣才不會被連累到....
拋棄繼承有時間限制...一個月的樣子..我忘記了
其實最麻煩的是做保(人呆)人.....因為你會覺得你父母夫妻不可能會有債務問題.......所以親人往生沒有拋棄繼承, 但是往往不曉得他民國幾年去給朋友作保...........哪一天人跑了....債就會追到你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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