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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 以為加減很簡單嗎?...(有沒有人知道答案的^ 0 ^)]
   a323314

重機
文章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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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士林區 
發表於 2006-5-22 11:51 AM 
三個人去投宿

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就把剩下的 30元 還給他們

那三個人每人拿回10元 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 90元 投宿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請問...那剩下的 10元 呢????

紐西蘭某大學提供這個題目後,受到廣大的迴響!

真的很玄喔.......
  
到目前為止還是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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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追月

125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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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淡水區 來自 台北
發表於 2006-5-22 12:03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a323314 at 2006-5-22 03:51 AM:
三個人去投宿

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 ...

順序的問題~~

有些數字是除不盡的的,變成循環小數...相同的數字如果先加了某些數就可以除盡;而除了之後再加,答案就變得不一樣了~

ex~~20除3再加1,跟20先加1再除3.....是不是不一樣呢?!!

這問題我也想了很久~~得到了以上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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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in_concer

腳踏車魔人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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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莊區 
發表於 2006-5-22 12:0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a323314 at 2006-5-22 11:51 AM:
三個人去投宿

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 ...

跟順序先後一點關係都沒有...

基本上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這個算式是錯的..

因為3個人總共出了270元....
而服務生本來身無分文...現在多出了20元...
這20元是哪來的?
就是從那270元裡面A出來的....
所以 270(3個人出的錢) = 250(旅館費) +20(服務生A走的錢)
所以270元原本就包含了服務生的20元...

怎麼可以把20元又再加一次呢??..

如果用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的算法....
那就是把服務生的20元加了2次了...
所以算式根本就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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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taw

腳踏車魔人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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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湖口鄉 來自 新竹
發表於 2006-5-22 12:08 PM 
是題目有引導人走入他的陷井,請問為何要將270+20呢?這句話就有問題,正確應該是三個人總共付了270,其中250進了老闆口袋,20塊進了服務生口袋,所以是270=250+20!


 
   meu383 (Eden)

90cc菜籃族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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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三重區 來自 台北
發表於 2006-5-22 12:09 PM 
應該要這麼算
90*3-20=250
每個人出的前再扣掉服務生ㄨ走的錢=老闆實際上拿走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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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追月

125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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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淡水區 來自 台北
發表於 2006-5-22 12:1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coin_concer at 2006-5-22 04 AM:




跟順序先後一點關係都沒有...

基本上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這個算式是錯的..

因為3個人總共出了270元....
而服務生本來身無分文...現在多出了20元.. ...

是這樣嗎?

所以結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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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佳

遊客
文章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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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蘆洲
發表於 2006-5-22 12:24 PM 
終於想通了 還蠻複雜的 甲 乙  丙 三人 總共付 290元阿 並沒有多付10 或少付10 這樣想就對了

總共就270元 也如題目又加上偷走的20元 不就怪怪的 因為20元 是包含在270元
不可以加上 就變成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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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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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淡水區 來自 台北
發表於 2006-5-22 12:35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coin_concer at 2006-5-22 04 AM:




跟順序先後一點關係都沒有...

基本上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這個算式是錯的..

因為3個人總共出了270元....
而服務生本來身無分文...現在多出了20元.. ...

??
既然您一口否定別人的說法,又說這是一個錯誤的算式...

那就請您列出一個正確的算式讓我們大家開開眼界ㄚ^^

我好期待呢...^^

P.S不可以現在才去搬救兵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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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kone

走路新手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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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22 07:44 PM 
其實 他們三個人 總共付給旅館的就是270元;
加上他們再拿回來的30元;
就是他們原先付出去的300元。

所以算式應為:

250元(住宿)+20元(服務生取走)+30元(找回來的錢)=300元

若為90元×3人其後要加上的,應該是他們找回來的那個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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