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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04
今天下午,我的車停在我公司門口被拖走了,因為我當時人不再公司,車被拖走地上什麼都沒有,粉筆什麼都沒寫,我後來打電話到拖吊場問才說有載他們那邊,我問說拖車什麼都不用寫的嗎 !? 服務人員說不可能,都有照相存證,我跟他爭了一會兒,他說要看照片下午05:00後才會統一上傳電腦。
晚上約七點我請我同事載我到拖吊場領車,我問說請問有照片嗎 !? 結果拖吊場裡面的人找半天竟然沒有我的車被拖的照片 !!! 我跟裡面的人講說你們這樣算偷車吧 !! 裡面的人一直跟我道歉 !!
請問一下懂法律的人,下次如果遇到這種情形我是不是可以直接上警察局報失竊,如果失竊報了拖吊場的人要承擔什麼責任,還有那我還要支付領車2100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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