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LaN.曉嵐 發表:
1.
未經同意借用雨衣事後再拿回去還就不算偷?
因為有拿回去還
(有經過物主同意才算借吧)
竊盜罪要有"不法所有意圖"
其中"所有" 必需要佔為己有的意思
如果在偵訊時說... 我是借用一下沒有打算佔為己有~~~
=============題外話=========================
大家都覺得刑法不要過度擴張解釋,不然會很容易犯法
例如併排停車 構成公共危險罪
例如違規停車被別人撞到還構成過失傷害罪(這情況其實很容易發生)
所以大家會希望,刑法有規範到的才有罰!
那麼,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就像私自拿了隔壁同學的橡皮擦用用就還一樣
還真的不犯法哩...
”(有經過物主同意才算借吧)" 有同意才算借, 但沒同意也不叫偷
結論1:偵訊時的回答很重要
結論2:我也搞不懂為何有下車就不算肇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