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子 發表:
今天下午小弟開車,要右轉時被機車從後方追 ...
"有看後照鏡,沒看到機車"
==>誰知道? 所以這樣口供 是沒用...
(怎麼會是我?)如果照警察說的,那以後我右轉看到機車,
從後方過來我是否要停車,然後讓機車先行,我才能轉嗎?
==>沒錯
==>轉彎車 要禮讓直行車
這樣太沒道理了吧!!
==>台灣 沒道理的一堆,但通常這一些沒道理的都會讓你 百口莫辨
ps : 口供很重要..用詞要小心,常常都也可能會 變成 肇事的變成受害,受害的變成加害
且 車禍圖要看清楚...
如果是我.我會這講...
我已經打了方向燈.也確認沒車..並且慢慢靠右轉有一段時間.(可以表示出大概時間:秒,或分)..(表示你在右轉時是沒車) ..
而機車不知怎樣才 "又"從後面撞上,
這樣鑑定上比較有利..
(因為機車是撞到 又後保桿,不是車門處,比較好瞎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