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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歲的國三女生陳屍在距家約兩公里外的斗南石龜火車站前溝排內,衣著完整,臉部朝下,檢警根據路旁被壓偃的長草,以及機車旁的擦痕推測,死者意外摔車滑落溝內的可能性高...
家屬難以接受,質疑該路段車道縮減,不但未有護欄,且無照明,公共設施缺失是造成孩子喪命的主因,不排除聲請國賠。
為什麼16歲沒駕照,妳父母還讓妳騎機車出門!!! 出意外了,父母都沒責任?? 一昧要求國賠??
這社會怎麼了,連父母也把責任推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