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收費有標準,索取發票有保障
為維護駕駛朋友之權利,提醒您高速公路車輛拖救須知、收費標準及檢舉或申訴管道,避免被不肖拖救廠商敲竹槓!
一、大型車輛之拖救
高速公路局於國道沿線特約24家大吊車廠商辦理大型車輛拖吊服務,因大型車之拖吊(救)作業涉及層面甚廣,不易訂定費率,故目前係由車主與拖吊車廠商依事故現場作業情形及市場價格自行議價。
二、小型車輛之拖救
高速公路局於國道沿線特約43家拖救廠商辦理小型車輛拖救服務,除明定收費標準,並規定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車主或駕駛人所取任何費用,特約拖救車均有統一標示,極易辨識。
(一)收費標準
1.拖救費
(1)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內收基本費1500元。
(2)超出10公里部份:每公里再加收50元。
(3)前揭拖救費已包含營業稅、通行費、危險津貼、假日及夜間加成與其他各種費用在內。
2.事故現場作業費
(1)事故較嚴重者如車輛翻覆(四輪朝上)…等另收取1800元。
(2)事故較輕微者如車輛側翻…等另收取900元。
(二)拖救注意事項
1.拖救前
(1)應先察看前來拖救之拖救車(車身及統一標識),是否為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
(2)車主應指定拖往地點,且自覓熟識或原廠之修理廠,以確保自身權益。
(3)索閱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詳閱內容及核對登錄資料,確認無誤且於「車主及駕駛人簽章」欄位簽認後,始同意其進行拖救作業。
2.拖救後
索取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中之車主聯及向拖救公司索取發票,以作為日後申訴或檢舉之憑證。
三、檢舉或申訴管道
若有超收費用或不滿服務欲申訴時,請記下拖救公司名稱、車號、編號及連絡、檢舉電話,敘明事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三聯單、發票)向三聯單上的轄區工程處檢舉或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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