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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明年起將開罰
   陳桑 (eonon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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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
發表於 2011-8-8 10:01 AM 
天熱逾30℃ 怠速擬免罰
「夏天隨便都超過 這個法別訂了」:18
2011年 08月08日 【王玉樹、陳嘉恩、張勵德╱台北報導】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明年起將開罰一千五百元以上,環保署近日完成《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除明訂計程車、大客車等車種怠速可寬限到三十分鐘,也擬比照國外訂出「溫度」排除條款,當天氣溫逾攝氏三十度怠速將可免罰。雖有民眾對排除條款叫好,但台南市環保局長及氣象專家均指執法易生糾紛。

目前新竹市、台中市與台南市已有地方自訂怠速處罰條款,今年四月立法院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明訂全國機動車輛如汽、機車怠速超過環保署規定,將處一千五百元到六萬元罰鍰,環保署近日依該修正案授權,擬訂《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預定下月公告,明年一月實施。屆時全國將一體適用中央法規。
所謂怠速,是指機動車輛停車時,引擎持續運轉、沒有熄火。環保署主管表示,據研究顯示,車輛怠速三十秒以上,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就高於引擎啟動瞬間排放量,為了減少空污,才推動汽機車怠速熄火政策。

汽機車限時3分鐘
根據環保署的規劃,一般汽機車停於紅綠燈停等區以外的市街道路、停車場處,停車不熄火超過三分鐘者,將開罰一千五百元到六萬元,不過遊覽車、大客車、冷凍車、幼童專用車、新聞轉播車及計程車等,將寬限到三十分鐘可不用熄火;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公務車輛則排除在外,不受時間限制。

國外也有豁免條款
另外,鑑於香港及加拿大等地訂有高溫下豁免條款,為避免駕駛人高溫下於車內中暑,環保署擬在辦法中訂定「溫度」排除條款。環保署官員說,初步設定當天室外溫度超過攝氏三十度就不進行取締,但仍須由署長決定。環保署署長沈世宏則說:「會把這個(溫度)好壞優缺點,一起納進來考量。」
北市開車族簡明章說:「本來太熱就不該罰啊!」他說常常要開車接送小孩上學,夏天不發動引擎開冷氣怎麼等人。沒開車的粉領族陳雪安說,常看車子停在路邊不熄火耗油又難聞,不應有例外條款。

「執法易產生爭議」
全國最早實施反怠速政策的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說,三年多來已開出百張罰單,但無氣溫限制,因氣溫變化快,加上車裡的人並不知道室外幾度,設定溫度門檻,執法上易產生爭議,且會讓民眾認為反怠速是可有條件前提的。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環保局則認為溫度條款可接受。
中央氣象局預報中心主任鄭明典表示,七、八月夏季氣溫普遍都超過攝氏三十度,在熄火不開冷氣的車室內,確實會對乘客有危險。天氣風險管理公司總經理彭啟明則認為,這項規定到夏天將形同具文,稽查會困難,糾紛也會增加。
環保媽媽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認為,夏天隨便都超過攝氏三十度,「那這個管理辦法就不必訂了」,最後也無法達到降低廢氣排放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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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
規定:車輛於市街道路(不包含紅綠燈停等區)、停車場處,停車不熄火超過3分鐘者,予以處罰
罰鍰:1500元~6萬元
排除條款
.溫度:氣溫超過30℃,不取締不處罰
.車種:計程車、遊覽車、大客車、幼童專用車、冷凍車、新聞轉播車等載客或送貨車輛不熄火時間寬限為30分鐘。救護車、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輛不設時間限制
時程:9月公告,明年1月上路
資料來源:環保署

各國(地區)反怠速規定
新加坡:
.1999年起,除機械故障或特定情況外,停車即需熄火
.罰:星幣2千元(約台幣4.7萬元)
加拿大多倫多:
.停駛後不能怠速逾3分鐘,執勤、特定用途車輛、車內溫度高於27℃或低於5℃時除外
.罰加幣130元(約台幣3830元)
香港:
.最快今年12月中實施反怠速規 定,除特定車輛外,停車後怠速不能超過3分鐘,但天文台發布酷熱警告(逾33℃)時不適用
.罰:港幣320元(約台幣1186元)
英國:
.除機械故障或特定狀況外,停車即需熄火
.罰:20英鎊(約台幣950元)
資料來源:香港環保署、《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08/IssueID/20110808

明年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要上路了,停車未熄火最多不能超過三分鐘不然會罰款...
雖然是為了環境好,不過三分鐘而已好像不太夠捏...
我覺得至少給10分鐘會比較方便啦!
大家覺得呢??
10分鐘內
10-20分鐘
或是20分鐘以上
哪個最符合大家平常的習慣?


 
   ingj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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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11-8-8 10:05 AM 
這擺明又是一個莫名其妙的立法規範!!
立法都已經不單純、嚴格,執法者如何遵循?


 
   myghost (蝙蝠俠)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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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台北線
發表於 2011-8-8 10:10 AM 
很白痴的罰則   怎抓阿???怎罰阿???
標準一堆.......
自以為這樣能救地球....................
還蠻無聊的


 
   閒雲野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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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來自 新竹
發表於 2011-8-8 10:22 AM 
以目前全球氣候的轉變

在台灣出個太陽  陽光底下隨便也上三十度

真搞不懂這一個法案是要做什麼?

擾民還是政績因素...



 
   賤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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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fsc 賤男幫
發表於 2011-8-8 11:06 AM 


   風間真 (風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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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泰山區 來自 宜蘭蘇澳&台北泰山
發表於 2011-8-8 11:07 AM 
唉~我摩托車好不容易才發起來...你又要我熄火


給人們希望.給男人勇氣.給女人愛.給孩子未來.給老人們安詳 
無頭像
   e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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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三民區 來自 高雄
發表於 2011-8-8 11:09 AM 
遊覽車、大客車、冷凍車、幼童專用車、新聞轉播車及計程車等,將寬限到三十分鐘可不用熄火;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公務車輛則排除在外,不受時間限制。

這些車輛載的是人我們載的不是人嗎????????????????????????????????????????????????????????????????????
公務車不受時間限制…他們執行公務…難道我們沒有在執行工作、辦事嗎????????????????????????????(我們也是在執行事務,不是嗎??????????????)
:15 :15 :15

還是說我們會沒事開車到處亂跑或喜歡坐在車上吹冷氣ㄚ~~~~


 
   j老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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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來自 台灣
發表於 2011-8-8 11:35 AM 
這要怎樣抓呀~~我可以停下來後 2分59秒後  

車子往前滑動一點點 這樣算嗎?



JJJ 
   Conceptman (Conceptman)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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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南屯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11-8-8 12:56 PM 


Conceptman 設計師一枚.... 
   陳桑 (eonon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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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8 02:18 PM 
j老闆 發表:
這要怎樣抓呀~~我可以停下來後 2分59秒後 ...

:15
:18
是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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