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實際的狀況是塞車,計程車不依夾鏈式方式匯流,所以當我取得直行的路權等待前方車量前進時(當時是停止剛起步,也就是撞擊的位置),計程車強行插入擦撞。我的撞擊點是先是計程車輪胎的擦痕,然後才是計程車保桿的擦痕(所以是計程車的輪胎角度大才會發生的狀況)
如果是
丫翔的推論應該是計程車保桿直接擦撞,對吧!
但是警方認為我是在路口擦撞後才停止(警方隨便判斷)
我也不想去申請鑑定花錢又花時間,反正保險公司會全賠,就讓生活恢復正常!
在這個案件中我只學到,不要跟別人爭道,即使我們是對的,也是不需要惹的一身腥,多讓別人吧!
提醒大家摟丫翔 發表:
我一開始看圖也是覺得是計程車不對,但是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