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特區~翔儿 發表:
我是指賣車的業務
當然我相信不少人願意 ...
喔 這樣啊
服務業是個工作 當人們想花錢買服務 但事與願違 如果付出代價能得到服務 還有客訴
也許你有錢 我沒意見 願意花錢當大爺很好啊 增加消費 促進貨幣流通
不過打飛機唷 你有沒打過我不知道 但有可能我在爽的時候 你還在媽媽10塊
PS: 打飛機好像是個人私事
民法第184第1項之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95第1項之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
名譽、自由、信用、
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好像可以引用ㄏ
就事論事 打打嘴砲很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