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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 4/14 這算誰的錯?
   of2ks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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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南 區 
發表於 2013-4-16 12:01 AM 
min命 發表:
依法兩方都有錯...但是汽車責任較大+1... 那一道 ...

同意,以肇責來說應該雙方都有,但汽車較大

我想這就是腦殘的車種分流政策造成的問題...

把機車關在小小的外車道,面對一堆車切進切出加上併排停車及亂開車門的白癡,不鑽行嗎...

白佛車主至少有打方向燈,且還有提早打...但多的是想切就切根本不管右後方有沒有機車的...

只能說回歸車速分流才是正途阿...


 
   殷海薩 (阿文)

Focus 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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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三民區 來自 高雄市
發表於 2013-4-16 12:04 AM 


 
   緊張黑白色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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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蘆竹鄉 
發表於 2013-4-16 08:59 AM 
要看撞擊點
其實影片中看來,是機車在汽車減速靠右之後
追上去撞的…
而且催那麼大力,很明顯是過了馬自達以後又想S行加速閃過小佛
個人認為以機車的速度上來說…汽車就算有注意後方也未必能避免碰撞
注意影片中的機車,其實是有煞住的!
是因為雨天地滑所以輪胎抓不住,碰了一下車屁股才摔倒
所以所以…下雨天還騎那麼快,又不注意前方狀況+改車
汽車減速靠右,又不是急切,已有足夠時間讓後車反應…可是機車的反應不是減速反而是加速…
如果一開始就減速可能就不會撞上,騎過機車都知道,極輕量化的車體,只要大力催一下
就這麼一下,那股衝力是多大!
所以機車的反應令人匪夷所思,綜合判斷上來講…雨天+快車+改車…
判斷機車為肇事主因
其實員警或檢察官在現場時…都會看雙方車輛
曾經有個檢察官跟我說,如果一台原廠車跟一台改裝車發生事故
一般的偵辦都會朝著改裝車為肇因的方向去偵查…
在第一印象上改裝車就會先扣分了…
聽到這樣真的會覺得有些不公平…
但實務上就是這樣。
只能說路上開車還是小心些好。


 
   beanyar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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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大園鄉 來自 桃園
發表於 2013-4-16 10:08 AM 
有打方向燈......依然還是轉彎車....

依然還有一條"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這鳥規則

即使...考駕照時有說..在轉彎處前30M就要打方向燈

但打了被直行車撞到了~~還是轉彎車的錯...

小弟也曾開著貨車要回家時..在轉彎處50M前就打右轉方向燈了(打的也夠久了吧)

結果還是會有機車不從你左邊超車..硬是要從右邊超車(不知道他是沒長眼睛還怎樣)

一撞~~撞到了個音啞人士.....還遠從台東到大園工作= =

算了算了~連條子都不叫了~~賠錢了事..


 
   beanyar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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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大園鄉 來自 桃園
發表於 2013-4-16 10:13 AM 
另外有一點怪怪的@@~~

前面幾位大大都說方向燈有"提早"打....這個論點怪怪的= ="

本來就是要提前打方向燈的動作...應該不足拿來當沒肇責的理由..

再用明確一點的

方向燈應該要在轉換前30M就該打了...

該車明顯沒有...該車打了方向燈不到2s就靠右了..不足以提醒後方來車注意...


 
   福州阮

125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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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花蓮市 來自 花蓮
發表於 2013-4-17 12:57 PM 
方向燈...很早就打了...ㄟ


 
無頭像
   pc_fix_service (阿畯)

腳踏車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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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斗南鎮 
發表於 2013-4-17 02:42 PM 
這樣看起來,汽車肇事比例較高{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
而且雖然有打方向燈,但不是免死金牌!
況且切入時雖然慢慢切入,但突然轉向快速切入導致追撞!
雙方要打和解或是法院?還是交給保險吧。


 
無頭像
   renjia (阿峰)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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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北 區 來自 tainan
發表於 2013-4-17 08:11 PM 
HTCedwin 發表:

方向燈的確非無敵
真實案例:
1. 汽車從慢車道切往路邊住家要停車庫
也有打方向燈
結果機車騎士從後方追撞
跟影片中狀況很類似
結果: 機車騎士是肇事主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2. 汽車從慢車道要切往住家前停車位
也有打方向燈
結果機車擦撞汽車右車門及照後鏡
結果: 汽車是肇事主因

兩個案例我都認識
連車禍地點都只差5公尺


這個比喻很清楚!!

撞擊點為第一優先判斷依據!!

後車撞前車屁股,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車擦撞前車 車側,就是前車未注意路況





有優先路權不代表你可以橫衝直撞阿!!

前車又不是完全停住擋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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