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6,648
[愛車秀場] 龍貓牌!魚眼霧燈
   林二哥

100cc
文章 209
用戶失蹤天數 821
點數 13   戰績 0   改裝 1   故障 0
臺中市 霧峰區 
發表於 2013-5-26 10:17 PM 

燈型真的很漂亮

切線很迷人


40W 4300K

以上請賞圖,皆用手機拍照而已

需要PM的~請到龍貓大~請他PM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 ... &extra=page%3D1


 
   大力丸

重機
文章 469
用戶失蹤天數 1489
點數 5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5-26 10:30 PM 
為什麼中間會有一根黑影,那是什麼東西。


 
無頭像
   jacky1hu (高賽)

腳踏車魔人
文章 57
用戶失蹤天數 3403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高雄市 鳳山區 
發表於 2013-5-26 10:45 PM 
請問魚眼霧燈會影響對向車輛嗎,會不會被檢舉太亮被開單阿~~


 
   林二哥

100cc
文章 209
用戶失蹤天數 821
點數 13   戰績 0   改裝 1   故障 0
臺中市 霧峰區 
發表於 2013-5-26 10:56 PM 
jacky1hu 發表:
請問魚眼霧燈會影響對向車輛嗎,會不會被檢舉太亮 ...

據我所知!!裝HID一定要裝魚眼~這樣才不會刺到對向來車

開單~沒法令


 
   depper

Sentra 1.6
文章 2229
用戶失蹤天數 172
點數 192   戰績 42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5-26 10:57 PM 
jacky1hu 發表:
請問魚眼霧燈會影響對向車輛嗎,會不會被檢舉太亮 ...

重點是沒下雨、沒起霧就開霧燈可以檢舉...
甚至直接被警察攔下來開單

沒事霧燈開著沒被警察攔只能說運氣好...大家小心阿
我朋友已經被攔過一次噴六百了


喵嗚~~~~~~~ 
   Y德

重機
文章 463
用戶失蹤天數 3213
點數 5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屏東縣 泰武鄉 
發表於 2013-5-26 11:02 PM 
林二哥 發表:



據我所知!!裝HID一定要裝魚眼~這樣才不會刺到 ...

要起霧或下雨才能開,否則可檢舉警察也可開單!


 
   許翔翔

重機
文章 607
用戶失蹤天數 1702
點數 41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萬華區 
發表於 2013-5-27 12:01 AM 
大力丸 發表:
為什麼中間會有一根黑影,那是什麼東西。 ...

我也想知道左右霧燈投射出的光線中為什麼都有一條黑影?


 
   林二哥

100cc
文章 209
用戶失蹤天數 821
點數 13   戰績 0   改裝 1   故障 0
臺中市 霧峰區 
發表於 2013-5-27 12:07 AM 
其實我也很想知道...


 
   jason20624 (jason20624)

重機
文章 622
用戶失蹤天數 28
點數 91   戰績 132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5-27 02:02 AM 
因該是燈管的炭棒...


 
   黑龍波

March
文章 2089
用戶失蹤天數 1639
點數 242   戰績 6   改裝 0   故障 0
高雄市 林園區 
發表於 2013-5-27 08:36 AM 
Y德 發表:

要起霧或下雨才能開,否則可檢舉警察也可開單! ...

之前有看過討論...驗車是幾乎不會驗霧燈
但HID霧燈其實是違法的~~~看驗車場驗不驗~~~

至於違規使用霧燈
依我檢舉的經驗    檢舉事項罰不罰看當時承辦人
不罰也是有法令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7條之2(逕行舉發與例外)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
  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二、行駛路肩。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十一、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
  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也就是除了上述11項之外~~~~民眾依行車記錄器或相機逕行舉發是可以不接受的~~~~~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