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之前被撞的經驗, 對方如果有保第三責任險即可賠你的車子維修費, 強制險是用來陪人的醫藥費!!
不過保險公司都是等警察局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以後, 才會出面跟你協調, 這時候你就要等事故發生一個月後, 對方的保險員才會通知你
你自己也可以在一個月後去警局(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的處理單位)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讓自己知道自己有幾成勝算
如果你很急著處理, 你可以先送調解委員會, 請他們協調, 完全不用費用
給你的建議是車子必須先不要修, 等初步協商完, 再做決定~~
<PS>你的車如果有保第三責任險, 你要先告知你的保險員, 他會教你怎麼處理; 假如你沒保的話, 你就要自己處理; 如果對方也沒保的話, 你就要小心了, 很難談妥維修費用, 因為他一次要賠三台車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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