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看到這個廣告跑出來,
看多了實在有點"火氣"上升,:15 :15 :15
就訴它當初施工的時候多次傷害到偶心愛低小藍,
工地的出入口"曾經"就設在偶家門口斜對面,
大卡車載運鋼筋水泥建築物料都在這邊進出,
經過這邊鄰居多次抗議才改去外面他現在的大門口,
第一次
灌漿的時候沒事先告知噴的小藍都是水泥一點一點的,
事後賠小美容但"奇模子"還是很OX~~
在他蓋好建築物後,牆壁粉刷油漆水泥那段期間,
小藍都不敢停在自家門口一個多月,那台機車上有點點白色就是被水泥跟油漆噴過
第二次
屋頂電悍更是害的小藍前後檔玻璃被
電焊渣噴到有高溫熔化的區塊,
前擋風玻璃有四五塊熔化的區塊,
事後理賠前黨原廠玻璃+隔熱紙的錢一半,害偶還要多賠四千五貼隔熱紙
原本車前檔v-kool j60花了 NT$6000貼的後來也是貼百威奈米陶瓷前檔六千,一個前檔花二次錢很OX~~:18
那個老闆聽到要賠錢都給我打太極拳,非要逼的我上門罵才肯出面(叫下面經理處理),:15
後來施工好了連停車位都要退讓給它,
它把後門剛好給我開在偶車位上,
每天還有固定收送洗衣物的倒垃圾的車在那給偶作業~~
阿~~阿~~~OX&^%$#
如圖~很X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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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懂法律的大大可以教一下嗎?
補充說明:那旅館說後門依法偶還要
留五十公分給他人員出入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