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是覺得女方有點自私耶,父母放下來的房子過戶給她?都住在一起有差嗎?況且那是父母給的
這樣就在吵了~都過戶給她不是"號呆"的行為嗎?人财兩失的案例看太多了,不要那麼笨
該給她的都OK,但是這要求真的有點太超過了,被男方的父母知道會怎麼想?
求婚時所說的鬼話有幾個做得到的?
我想她還沉溺在" 妳可以不用上班 一樣可以會讓妳吃穿不愁"這句話吧
假如有小孩那還是男生養嗎?女生都不出點心力嗎?
只顧花錢享受嗎?除非她老公"剩很多"不然真的說不太過去,
但是男人該給的也是要給人家啦~
這是個人想法...別人家務事不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