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依你提出的問題點來說
問題3
a.大部分交通警察說的話可以當放屁,因為它又不識撞你的那個車主,通常可以隨便開空頭支票
b.你太太這一個部分可以要求她賠償受傷的醫療費與導致不能工作的賠償損失
問題4.
a.還是等待車禍鑑定出來再說吧!不然你需要敘述一下車禍過程,這個很重要,我不知道你安裝行車紀錄器了沒,
不然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佐證,當下看你是有緊急煞車嗎?還是對方沒有保持行車距離,假如是對方沒有保持行車距離,
那麼他就先吃一張罰單,總歸車禍過程是判斷這一切的重要依據
b.那幾樣其實差不多了,可以多要雙方筆錄
c.這一點比較困難,不知道你是不是工作一定要用車才能工作,這樣或許可以提出一點賠償,不然台灣只針對營業用車輛進
行所謂的營業損失賠償
既然是他要求和解,那麼把你的需要一定想清楚說明白,我相信他跑不掉的。
PS.看那撞擊位置因該是超車不甚,撞上的,那肯定有可以賠了
台灣人真的很愛撞紅 FOUCS MK3 的屁股,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最後祝你平安順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