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storm at 2006-9-19 08:32 AM:
問一個問題:附所有權轉讓的租賃契約真的可以列費用嗎?
我是指以租賃契約方式於固定期限後獲得汽車所有權~
這要視租賃內容而定..
看看是融資性租賃或是營業性租賃
依財政部規定
如果你的每月租金總合佔車價的90%..租賃期間為該車耐用期限75%以上
都算是融資性租賃..這樣只能抵營業稅3%..
如果是營業性租賃的話..會計帳面可以列為租金費用...抵營業稅5%...營所稅25%..算是比較划算..
所以現在我們幫客人作的租購案..大部分會作成營業性租賃...
如果還有問題可以提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