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遇過, 起因是對方可能換車道沒打燈,
那時候我仗著車會跑, 故意過去急起步跑給對方追,
對方雖然追不上, 但總有等紅燈的時候,
當下對方窗戶搖下一點點, 看到車上有四人, 可能有喝酒, 拿著電擊棒啪茲啪茲的叫囂,
於是突然想清楚了, 這不是馬路輸贏, 而是可能終身遺憾的一個衝動舉動.
後來~ 還是因為車會跑, 才躲過一劫.
現在快四十歲了, 在馬路上偶而會做良性競速,
僅止於對方玩得起的情況下, 也都會保留足夠的寬裕空間,
但遇到一開始就顯得惡行惡狀的人, 就如車友說的, 就讓他去吧.
PS:
請教過警察朋友, 就算身上有槍(但下班後 其實槍要繳回去的), 他們路上遇到也是這樣選擇的.
因為你無法預期對方下車是怎樣的精神狀況, 會幹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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