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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晚上5點多下班回家
在家附近的路口遇到兩個騎機車排氣管很像破掉一樣的18.9歲小伙子
在路上蛇行亂鑽還闖紅燈差點撞倒推手推車資源回收的老阿婆
我馬上把車超前擋住他們 "喂!你們剛剛差點撞倒人你們知道嗎?你們是不會道歉喔"
該死的小鬼不以為意的催油門就跑了
後來我也想"算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沒想到到下個路口就被他們攔下來
拿機車大鎖把我右大燈敲破
他們還蠻帶種 敲破後還跑來跟我吵
我二話不說 體內的腎上腺素與血液中的辛皖值瞬間聚合直衝腦門壓縮爆炸
左右手肌肉猶如增壓中的渦輪 錶頭直衝1.2BAR
右手從駕駛座椅底下抽出養兵千日用在一時的甩棍
左手開門下車要跟他們輸贏
我右手甩棍使勁一揮 死小鬼像是有練過的一樣往左邊閃了一下 沒打到
突然我耳邊隱約出現一句謎之音""你現在動手不就理虧了""
後來的我由主動轉為被動 用罵人不帶髒字來代替我的甩棍
我下意識的掏出口袋裡的手機 佯裝"撓人" 其實真正目的是按下手機錄音鍵
我的最終目的就是""我要敲這死小子竹槓""
雙方在路口吵了大約10多分鐘 也引起很多人圍觀
由於在家附近下班時間難免會遇到熟人
"叭叭"原來是兩位從小玩到大的鄰居兄弟檔下班回家剛好路過看到我就按喇叭回應
於是兩位援兵下車增援加入戰局
"嗶嗶"是我老哥騎著金旺檔車剛下班(因為那條路是中壢工業區往我家最近的路)
我老哥當然二話不說氣呼呼的跳下車 詢問發生什麼事
當聽到對方總是髒字不離口
我哥則是使用衝撞攻擊將對方推倒並將對方雙手反銬壓在我引擎蓋上
然後條子就來了.................
警察瞭解事情來由後做完現場詢問筆錄
就把我們這些一干人等帶回派出所
1個小時候.............
警察問那兩個小鬼
警察:你們要告他們什麼???
小鬼:我要告他們傷害 他們打人
警察:他們打你? 打哪裡啊?
小鬼:他!就是他!(小鬼手指著我哥)他把我推倒壓在引擎蓋上!
警察:那叫推人不叫打人 你有受傷嗎?要不要帶你去驗傷啊?
小鬼四處找自己身上有沒有受傷
小鬼:我好像沒有受傷
警察:嗯!沒有受傷嘛(警察一邊問一邊做筆錄)
警察又對小鬼說:好!現在讓你看看對方要告你們什麼喔
小鬼:嗯?
警察:1.妨礙自由 你在馬路無故攔截他人車輛 擋住其路並禁止他人通行 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毀損他人財物 你砸車燈嘛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恐嚇罪還有公然毀謗 這是那位先生(就是我用手機錄的)提供的錄音檔你要不要聽聽看啊
你一共罵了35句幹X娘還有47句你他X的(幾乎每句話都髒字開頭) 還有11句話疑似內含恐嚇語氣
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然侮辱雖然不用坐牢 但你要賠償民事損害
而恐嚇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時的小鬼瞠目結舌 啞口無言 臉都綠了 剛剛的嗆勁蕩然無存 像洩了氣的氣球一樣)
小鬼:什麼妨礙自由?是他先攔我的車耶 我才會欄他車的
警察:這是我剛剛在事發現場採證詞的結果 有13位民眾說是你攔那位先生車的
小鬼:蛤!~~
警察又問小鬼:那現在你還要不要告對方傷害啊
小鬼:.......
警察:還是你們私下和解?
小鬼:好......
我老哥:什麼私下和解??你們這種小鬼乾脆抓去關關到死好了
小鬼:不要這樣嘛!一定要把事情鬧大嗎?
我:喂喂!小鬼頭!剛剛在大馬路上你不是很衝嗎?是誰找誰麻煩啊?好啦!你要和解!那就是你要賠錢囉!
小鬼:要賠你多少?
我:好吧 就2萬5
小鬼:2萬5??警察先生 他這擺明就是敲我竹槓嘛
警察:喔!你可以選擇不賠啊 你們就請律師打官司嘛 不過先告訴你如果敗訴 你不只要賠錢坐牢 還要支付對方的律師費喔
小鬼:那我叫我爸來解決好了
最後私下和解 小鬼賠了我1萬7千元
小鬼當然沒錢 最後還是CALL他老爸來殺價付錢的
這小鬼還被他老爸甩了幾下耳光 這種小鬼真的是該死
當然我也達成目的多賺了1萬7千元
扣掉前車燈全換新的花掉5千元 還有賺1萬2千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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