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嗯~~這樣跟你說好了,
至少這個女還是在跟你說我們不適合之後(也可以說是分手),才給別的男人她的電話,這個我倒是欣賞她,我的那個7年戀情可是我在發現「蛛絲馬跡」之後才坦承已經跟「第3者」交往了一個多月了!當下的我可是二話不說馬上提分手,那時候的我可是在準備插大考試,我到現在還覺得奇怪,發生了這種事,是怎麼插班考上大學的

(我當時五專畢業) ,論這點,你比我好多了!
另外,有關於情人變朋友可不可以,以我的經驗,這是哪個見鬼的人,發出見鬼的論點,男人是披著人皮的野獸阿,「殺子之仇,奪妻之恨」可是男人的逆鱗阿,當初的我可是恨到想把那個「插花男」砍個10刀8刀的~~雖然這段情變已經離我有將近10年了,可是每次想到那個「插花男」,我還是很想:15
更別提說我跟那個「前女友」可是老死不相往來了,不過因為「前女友」的家人跟我熟,他的家人倒不是在我的黑名單之列!
所以建議你,分了,就切的乾乾淨淨的,連朋友也不要做,要不然你只是越看越辛酸,越看越火大而以(不要試圖去嘗試你的逆鱗,那個可是每個人都不瞭解的地方);前面的車友說的好,她不欣賞你,總有女孩欣賞你的,跟「前女友」分了之後,換成「前女友」的老妹老再對我「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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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就切的乾乾淨淨的,總會找到適合你的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