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另一則新聞,另一個國中的老師打學生
人本幫家長提告「精神賠償費」開口要上二百多萬
花蓮法院判賠二十五萬,人本說只這點點錢教師不會怕沒有嚇阻作用
(其實我覺得這是人本基金會裡的人多半是有錢人,
一般的老師眼裡25萬可以花很久買很多東西做很多用途)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7/78/1j26q.html
這二則新聞透露的訊息:
1.學校的老師容易因管教而出事
2.管教學生的方式還停留在「以罰懲惡」,但後果難測往往難收拾
3.學校真是個家長們缺錢時生錢的好場所,什麼精神賠償要上二百多萬
這個小孩也沒有懼學行為或身體因教師打傷成殘,卻開口閉口是要錢
還義正詞嚴的說是為了求公道爭一口氣,要是既然說是不在乎賠多少
而是為了爭個面子,爭個老師的當眾道歉
那就乾脆連25萬都省下來不賠家長好了,改把這錢拿到報社版面出道歉啟事
那不是連一毛也沒撈到好處
所以,有時看這些口心不實的言論,真是好笑至極
想想我也有好久沒有打過學生了,還真懷念以前敢打下去的日子
現在的我ㄋㄠ得很哩!
學生遲到~~嗯嗯~~那就坐下吧!早餐吃了沒~~~
學生功課沒寫沒帶 嗯嗯~~ 那就自己看著辦,要寫我就改,不寫我也沒逼過學生補寫
然後學生也沒有敢不寫的,因為要是真的沒寫,我就直接把沒寫的地方給「撕了」沒得寫
學生打架 嗯嗯~~這位家長你好,你的小孩在學校和同學打架,我在聯絡簿上清楚寫明他們動手的
「其他學生看到的和向我說明的第三者觀點」並附上對方家長的電話,請事後雙方相談
學生偷竊 嗯嗯~~要抓得到還好,東西還回去,打電話告訴家長就好,還沒有東西找不回來的,
也許是因為還只是三年級吧
至於學生會到處亂寫東畫西,教具裡紙報大張的那麼多,我的墨汁也很多,就要他在不該寫的地方寫的
畫的,在紙上統統給我畫上個五十遍,然後去找學校裡的四大主任簽名
好像自從我也學會放下心來看事情後,
好像也沒什麼事能讓我能對學生動手動腳了耶
玩學生要比打學生有趣得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