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815021 發表:
車子直接往牠人撞過去
不過不能撞死牠
沒死 可以說正當防衛
死掉 就要背負防衛過當
亮傢伙可以告他恐嚇罪了
...
正當防衛有比例原則的,如果不是出現有生命受到脅迫的緊急情況,是不能開車撞他的!
也就是說,如果那人已經拿槍指著你了,你為了逃命可以開車撞他,(如果沒指著你,又有待商榷囉!!)
如果那人只是拿棍棒恐嚇你而已,並沒有傷害你(人或財產),就不能開車撞他,
否則,正當防衛就不能成立,不能成立之下,雖然他有犯恐嚇罪,但你也犯蓄意傷害罪,划不來唷!!
總之,正當防衛的條件是很嚴格的,一旦未達到相當比例的成立要件,就屬防衛過當
因此,防衛過不過當,並非以對方有死亡或未死亡為界定唷!!
以上摘錄自報章雜誌報導,僅供參考!